【解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汇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7
【解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汇报

根据省农业厅和州政府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和农业全域绿色化发展战略部署,切实开展好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将创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的意义和背景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利于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于切实保障我县食品安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背景

1、国家2014年启动创建试点活动,选定100个"菜篮子"产品主产县进行试点,期限为2年,探索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模式和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积累经验。

2、湖北省于2018年率先在全国申请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目前创建正在申报中。

3、恩施州于2018年6月13日由李岩副州长、州农业局黎华辉局长带队到国家农业农村部申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今年10月份农业农村部已正式批准创建。

4、我州现有宣恩、鹤峰两县成功创建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业农村部已于2019年11月份验收完成;另外,利川、咸丰、来凤三县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于今年通过验收。目前建始县、恩施市已向省农业农村厅递交了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申请函,正在等待农业农村部的批示中,巴东县正在积极筹备中。

二、创建的时效及基本要求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的函》(鄂农函[2018]85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政发[2018]13号)相关精神,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期限为2年(从农业农村部行文之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产出来”和“管出来”,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开拓进取,切实履职尽责。

(一)“产出来”

1、推广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

2、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大力实施土壤污染治理、耕地地力提升、化肥农药减量、养殖饲料减量和无抗(抗生素)养殖“五大行动”,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机制。

3、以“三品一标”产品为重点,培植一批农业绿色生产主体。推行全过程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绿色、有机产品。按照分类推进原则,率先推进茶叶、蔬菜、林果全产业绿色化发展,逐步实现特色种植全产业绿色化和畜禽养殖全产业无公害化。

4、积极申报创建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

(二)“管出来”

1、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依法明确职能职责。按照“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检验检测室、有农产品抽样设备、有农残快速检验检测设备、有快捷的信息处理设备、有规范的工作制度、有完整的工作档案、有保障运转的工作经费”的建设标准,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执法机构,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建立农业投入品用量常态化监测监管制度,分年度制定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严格实行农、兽药身份识别实名购买、经营台账管理和处方销售制度,依法管理禁限用农兽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行为。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检打联动”和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最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3、实行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管理,全面落实主体承诺、自查自检和包装标识制度。以信用信息系统共享为基础,强化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管,严格实行违法失信“一票否决”和“黑名单”制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实行处罚结果公开,及时公布农产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负面清单。鼓励行业协会、村民自治组织制定行规行约、村规民约和农产品生产道德准则,实行自我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机制,激励农产品生产主体自觉自律。

4、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大数据库。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品一标”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建成统一、高效、资源共享、覆盖广泛的农产品生产管理、产品身份识别、 二维码追溯现代网络监管系统,实现农产品生产“身份可证明、 过程可查询、流向可追踪、问题可溯源、责任可追究”的全程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和出口农产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

三、我局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的工作

1、2018年4月份我局制订了《建始县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讨论稿),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2、2018年7月份通过政务网将《建始县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讨论稿)发往相关各单位,并广泛收集修改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针对性的修改。

3、2018年8月份组织专班前往宣恩县考察学习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考察学习后结合我县实际对《创建方案》进行了多次修订。

4、2018年10月份将经过多次修订的《创建方案》再次报送县人民政府以便政务会议讨论。

5、2019年1月2日,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建始县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6、2019年1月15日,县政府编制了《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开展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函》。

7、2019年2月20日,州农业农村局农安科杨勇科长带队,我局向文汉副局长、农安股股长袁晓宏专程到省农业农村厅汇报创建工作,并提交了《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开展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函》,省厅已同意我县创建,目前正在等待农业农村部行文中。

四、创建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

(一)保障机构人员。

1、在农业局设立创建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低于6人。

2、按照创建要求,建始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应尽快投入运行,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农产品检测室的建设及检验检测工作。

3、各乡镇应成立创建专班,需配备5名以上专业工作人员(含检测人员)并落实编制及经费,每个村确定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额度不低于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并逐年增加(根据农业部相关创建要求和实际需要),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建立全县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系统和数据库。实现农产品生产“身份可证明、 过程可查询、流向可追踪、问题可溯源、责任可追究”的全程监管体系。(约需150万元)

2、制定县域内具有主导优势的富硒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生产,实现生产全程标准化,标准化操作规程明白卡入户(入户率达到100%)。(约需100万元)

3、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农产品种植产量或面积的40%以上。(约需120万元)

4、各乡镇标准化检测室的建设及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经费。(约需120万元)

5、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绿色、有机农业技术知识及各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经费。(约需20万元)

6、县乡两级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资料整理装订工作经费。(约需60万元)

7、落实各项激励政策所需的费用。(约需100万元)

(三)出台激励政策。

1、 出台农业生产绿色投入品、有机肥使用奖补政策。

2、 出台农业化学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设奖补政策。

3、 出台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奖补政策。

4、 出台“三品一标”绿色、有机认证及绿色认证续展、有机食品保持认证和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创建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