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二次会议20230184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二次会议20230184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恩施州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三师下乡”共同缔造和美乡村”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乡村振兴及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所提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自接到《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23〕14号)后,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同时与会办单位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就提案答复进行了沟通,在前期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责,形成综合答复意见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逐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我州及时启动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报州政府印发了《恩施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成立了州长任组长的编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推进全州国土空间规划工作。2022年11月全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部、省审查并批准启用。截至目前,恩施州及8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形成报批成果。下一步将指导督促县市加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力度,尽快形成州、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明确底线管控目标,确定了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优化了国土空间布局,科学划定了“三区三线”,将有效指导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强化规划指导,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一)积极推进规划师下乡和“共同缔造”活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1.指导县市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一是根据《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出台了《恩施州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手册(试行)》,明确了编制要求及技术规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明确编制时序、强化工作要求,指导县市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规划支撑。

二是积极参与各级调研,为村庄规划编制提供经验素材。自2021年以来我局参与州人大乡村振兴调研组,对县市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调研,对如何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州委“如何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这一重大改革课题任务,州县两级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分别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了调研成果。

三是组织培训,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2021年举办了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研讨培训会,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会,同时邀请了部分乡村振兴重点村书记(主任)参会。来自北京、武汉的规划专家分别从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村庄规划的重难点问题、村庄规划思考等方面授课,阐述了村庄规划事关乡村振兴实效,强化产业支撑,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培育文明乡风,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进步,同时就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探索和实践作了政策讲解和经验交流。通过培训交流,为后续村庄规划编制提供更好的经验借鉴,使村庄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四是形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先后组织编制了花枝山、五峰山、佐家坝、麂子渡等乡村振兴驻点村村庄规划作为村庄规划成果示范。指导县市编制完成了203个美丽乡村、269个州级乡村振兴重点村村庄规划,全州累计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578个。

2.积极开展“规划师下乡、进社区”活动。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指导县市积极开展“规划师下乡、进社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2022年全州有近1000余人次下乡服务乡镇、村,主要开展规划知识业务培训、指导村民打造特色民居和产业发展、参与规划编制并现场指导村庄的建设以及规划咨询等服务。通过“规划师下乡”活动,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支两委的沟通,增强了规划先行的意识,建立了“一张蓝图”干到底的思维。充分考虑各乡镇、村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指导编制符合实际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发展方向,指导村庄发展产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同时,按照州委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式,针对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五峰山社区“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目标,我局把年富力强、富有业务经验的规划师推向党建引领社会基层治理的第一线,通过规划师进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从需求端出发,以群众关注的问题为抓手,发挥规划师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能力,创新规划服务模式,打造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共建共治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形成魅力社区的社会空间。通过搭建规划师参与社区规划、改造和管理的平台,充分发挥规划师在规划、建筑、景观方面的专业优势,推行“微规划、微改造、微治理”,从畅行、补充配套、律动空间建设、绿化美化、智能赋能等五个方面入手,推动社区公共空间“微改造”,将社区建设成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争创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典范。

(二)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1.推广农房图集,提升农房设计水平。为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强化建筑风貌管控,合理引导农民建房需求,坚决遏制农房建设出现“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住建部门将农房图集设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内容,全州持续推进农村建房图集的普及,累计印发资料99820套、覆盖1873个行政村。同时开发了恩施州农村建房图集二维码查看、下载、比价系统,系统汇编八县市农村建房图集136套,已在州及各县市网站以二维码方式公布了系统。

2.规范工匠培训,夯实农村建房队伍。为进一步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质量,全面提高我州农村建筑工匠的素质、从业水平和工作技能,防范和遏制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事故发生,8县市住建局积极采取聘请学校老师、专家进行授课等方式,每年定期对农村建筑工匠集中开展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农村建房基础知识、农村工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及案例分析等知识。经过培训、测试后,为合格的工匠发放《建筑工匠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其承接施工项目的基本依据。同时,积极构建农村工匠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对工匠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2名具有建筑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村民作为农房建设工匠,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2022年,各县市共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32次,累计培训工匠人次2493人。

三、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已列入2023年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州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恩施州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乡村治理方式融入到乡村规划师制度中,以“共同缔造”理念指引乡村发展。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全州乡镇(街道)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提出2023年“乡村规划师”驻点服务乡镇覆盖率不低于30%;2024年,全面推行“乡村规划师”驻点服务办法;2025年,实现乡村规划师驻点服务全面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就乡村规划师定位、工作职责、配备及待遇、管理、工作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要求。目前,已征求了县市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州政府审定出台。

四、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推进“共同缔造”,实现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职责,下一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乡村建设指导准则方面。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实施,建立完善州、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县市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规划支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探索村庄规划编制新思路,以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创建、传统村落保护为契机,既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又深入挖潜民族文化底蕴,并在风貌管控上注重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彰显;在村庄规划成果表达上,化繁为简,强调简单易懂和便于管理,让老百姓一看就懂。

(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根据湖北省“院士专家企业行”、恩施州“专业人才智汇基层”等活动安排,在征集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中,将乡镇、村在规划建设方面的技术需求纳入征集范围,并协调匹配相应领域规划师、建筑师、园林工程师等,帮助解决乡村振兴相关技术问题;尽快修改完善报州政府出台《恩施州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推行“乡村规划师”驻点服务,以“共同缔造”理念指引乡村发展。

(三)考评和激励机制方面。

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规划、建筑、园林等专业职称评审是予以重点倾斜,对应专业技术人员在“三师下乡”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可以纳入工作业绩,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三师”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

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州乡村振兴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及建议。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