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磅解读,事关湖北禁毒工作!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6
最新重磅解读,事关湖北禁毒工作!

10月16日15:00,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解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禁毒决定》)新闻发布会,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禁毒委员会负责同志共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禁毒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禁毒决定》的出台,是我省毒品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湖北具有重要意义。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负责同志

介绍《禁毒决定》

出台背景、主要内容

及下一步贯彻实施意见

一、关于《禁毒决定》的出台背景

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国家先后制定出台《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必要出台《禁毒决定》。

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全省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受国际国内毒情影响,毒品犯罪呈现新情况新特点,禁毒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打赢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有必要出台《禁毒决定》。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作出全面部署。毒品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还严重影响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出台《禁毒决定》,对于预防和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意义重大。

二、关于《禁毒决定》的出台过程

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禁毒决定》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组建了起草专班。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基础上,起草了《禁毒决定》征求意见稿,先后多次广泛征求了省直相关单位、市(州)人大常委会、全省各级禁毒部门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多次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禁毒决定》草案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以省政府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禁毒决定》。

三、《禁毒决定》的主要内容

《禁毒决定》全文共16条,3500余字,《禁毒决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专群结合、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矫正与教育相结合,以《禁毒法》等上位法为依据,总结、固化全省禁毒工作经验,主要对禁毒工作体制和各方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作出规范。

建立完善禁毒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禁毒决定》规定,禁毒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保障和考核力度,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禁毒工作作为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禁毒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禁毒委成员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任务。《禁毒决定》特别强调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禁毒事业,建立健全对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制度和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

注重抓好毒品预防教育。《禁毒决定》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的方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禁毒教育,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针对新时代新媒体传播特点,规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通讯、政务新媒体、公共广告宣传媒体应当依法开展禁毒公益宣传。

依法惩治新形势下涉毒违法犯罪。针对毒品犯罪加速向非接触式模式演变,新型毒品不断出现、毒品替代物滥用等新情况新特点,《禁毒决定》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在各类交通要道、车站码头布控查缉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和通信主管部门以及邮政、寄递物流等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或义务,积极开展或配合打击涉毒洗钱、涉寄递和互联网渠道毒品犯罪违法行为;公众服务场所经营者、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等,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场所内、群组内的禁毒防毒义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涉毒违法犯罪。

解决禁毒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难题,《禁毒决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禁毒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医院或者开辟专门区域收治病残吸毒人员,各级卫生健康、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病残强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

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建设。《禁毒决定》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机制。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立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与保护,对禁毒工作中牺牲、伤残的人员及其家属落实抚恤和优待政策。

四、关于《禁毒决定》的贯彻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决定》已经出台,下一步要全力抓好学习和贯彻实施:

要加大对《禁毒决定》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要面向全社会开展《禁毒决定》的学习宣传,做到人群全覆盖、场所全覆盖,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禁毒决定》主要内容。

省禁毒委及其办公室要按照《禁毒决定》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禁毒决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比如:病残强戒人员收戒收治管理办法、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机制等配套文件,确保《禁毒决定》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加强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禁毒决定》要求,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推动《禁毒决定》贯彻实施。


省禁毒委员会负责同志

通报湖北毒情形势

主要工作情况

及全省贯彻实施《禁毒决定》的

具体措施

一、今年以来全省禁毒工作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禁毒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禁毒委的总体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支持推动、省政府大力主导下,纵深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全面清剿涉毒违法犯罪,全面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全力防范化解涉毒风险隐患,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1-9月全省共破获毒品案件2929起、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毒犯罪嫌疑人4622人、缴毒495.5千克,各项禁毒执法指标保持全国前列,有力促进了净化社会空气,有力维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今年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禁毒决定》纳入省人大2023年度立法计划;9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的《禁毒决定》。省长王忠林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禁毒工作,组织审议《禁毒决定》草案。今年以来,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先后多次研究调度禁毒工作,及时解决事关禁毒工作重大问题,并先后深入全省多地调研督导。各地持续深化“四级书记”抓禁毒机制,不断巩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禁毒”工作格局,全力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集中清剿涉毒违法犯罪。针对当前毒品违法犯罪新形势、禁毒工作新任务,省禁毒办、省公安厅自今年8月下旬以来,再掀高潮,成立高规格的省市联勤指挥部,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清剿毒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集中力量、集合资源、集约手段,以侦办一批目标案件、缉捕一批毒贩毒枭、打掉一批涉毒团伙、收戒一批涉毒人员为目标,集中严打整治毒品突出违法犯罪。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比照省厅模式,上下捆绑、整体作战。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全省共破获毒品案件579起,阶段性收网部省目标案件20起,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毒犯罪嫌疑人1157名,缴获毒品176千克,取得阶段性重要战果。

严密管控涉毒风险隐患。加强部门和社会力量统筹,精准落实吸毒人员包保措施,累计帮扶救助吸毒人员1.4万人。持续深化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戒收治,对社会面病残吸毒人员分清类别、细化方案,全省已有8个市州已完成收治场所建设,其他地方也在加快推进,有效防范了病残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重点生物医药企业服务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制毒物品非法流失。全面加强自愿戒毒场所、药物维持治疗场所规范化管理,组织专班实地检查督导,对执业条件不达标的6家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责令停业整改或关停。开展“天目-2023”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对全省重点区域开展无人机航测检查,发现并及时铲除8万株毒品原植物,有效防范规模性种植问题发生。

全面提升全民防毒意识。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高位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省委宣传部、省禁毒办连续3年联合制发并实施全民禁毒宣传月工作方案,举办年度禁毒宣传月、毒品集中销毁、“湖北省优秀禁毒宣讲员”评选等系列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群体,重点围绕“笑气”、依托咪酯、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滥用危害,开展在校学生秋季开学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组织各地以“禁毒宣传进万家”为主题,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近万场次。精心打造湖北禁毒新媒体矩阵,湖北禁毒微信公众号“粉丝”近200万,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禁毒意识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大力夯实禁毒科技法治支撑。充分运用污水监测、毛发验毒等技术,对全省103个县市区开展了全覆盖毒品滥用监测,科学评估毒情形势变化,提高涉毒风险隐患的预测预警能力。大力推动毒品实验室建设,全省已建成9家,有效提升毒检能力,服务禁毒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毒,全面参与、积极推动《禁毒决定》颁布出台,制定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吸食“笑气”行政案件执法指引(试行)》,支持支撑基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置吸食“笑气”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笑气”滥用蔓延势头。

二、当前毒情形势特点

近年来,在高压打击、疫情防控等多种因素作用下,全省毒情形势稳定可控,与此同时,全球毒潮仍在持续泛滥蔓延,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我省毒情形势出现毒品中转集散比较突出、贩毒手段更加隐蔽、替代滥用危害凸显等新特点新变化,禁毒工作面临新的风险挑战。

三、贯彻《禁毒决定》的主要工作措施

全省禁毒战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公安机关,将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抓好《禁毒决定》的宣传贯彻实施,努力推动全省禁毒工作水平迈上更高台阶。

组织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戒毒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禁毒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禁毒决定》的主要精神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抓紧推进《禁毒决定》明确的重点任务。按照《禁毒决定》授权规定,重点突破病残强戒人员收戒收治、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质效,积极筹建国家禁毒大数据湖北分中心,强化禁毒情报分析研判,大力支撑禁毒打防治基础业务工作。鼓励号召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禁毒事业,建立健全对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制度、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省政法公安机关将以《禁毒决定》出台为契机,继续聚焦严打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省市县所一体联动,打防管控治一体推进,明责担责问责一体落实,持续掀起清剿毒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的高潮,确保全省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