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11-15
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内的一切事务。

 2. 按照总体规划,分类编制项目,争取资金,加快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3. 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科普及环境教育,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

 4. 积极开展保护区科研、学术交流及资源合理利用等工作。

 5. 调查并建立自然资源数据库,对森林生态环境及其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监测。

 6. 负责区内林木管理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7. 完成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星斗山保护区管理局为隶属州林业局管理的正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资项目科、资源保护科、科研宣教科、社区宣教科和星斗山森林公安分局6个职能科室。下设白果、黄金洞、毛坝、汪营四个管理站和九个管护点,实行局、站、点三级管护体系。

三、人员构成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7名,2017年末实有在编职工20人(其中:州财编4人,省财编16人)、工勤编1人、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公开01表-公开09表具体格式见州直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参考样式)。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103.89万元,本年总支出1146.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375.92万元,支出减少1336.35万元。收入与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项目减少。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收入1103.89万元,由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组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89万元,占总收入的97.74%;其他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2.26%。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1146.1万元,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构成,其中基本支出151.24万元,占总支出的13.2%;项目支出994.86万元,占总支出的86.8%。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收入1078.89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227.45万元,本年支出1128.33万元,结余178万元。结转原因主要是由于项目还未完成,需按完成进度支付资金。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年共支出1128.3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953.72万元。减少金额大的主要原因是生态公益林补偿不再由我单位直接补偿,由县市林业部门补偿。

2)具体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1128.3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9万元;死亡抚恤18.9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6万元;自然保护区140.87万元;社会保险补助24.12万元;林业事业机构135.61万元;森林培育1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8.2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594.89万元;动植物保护15.43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59万元;住房公积金7.06万元。

(3)支出具体用途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做实;死亡抚恤用于职工死亡抚恤;事业单位医疗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自然保护区用于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社会保险补助主要用于护林员管护费;林业事业机构主要护林防火、文明创建及人员增资;森林培育主要用于水杉试点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对农户的补偿;林业自然保护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运行及保护区建设;动植物保护用于区内动植物保护;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用于我单位成品油;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共15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0.21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7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5.65万元)、公用经费11.03万元(包含差旅费7.69万元、工会经费0.59万元、福利费2.75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122.64万元相比,增加28.6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涨幅,无异常情况。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10万元,因公出国5万元。2017年支出情况:2017年共支出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与上年2.35万元相比增加22.28%;公务用车运行费17.34万元与上年7.94万元相比增加118.39%,主要原因在于工作量增大、巡护力度加大、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2017年未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台,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323余人次。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性政府采购金额67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采购671.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16.7万元、工程类628.34万元、服务类26.9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7年末固定资产1423.2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87.2万元,业务用房38.21万元,其他附属设施69.53、车辆128.9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99.34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为实现生态立州,绿色恩施做出贡献。根据《恩施州州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

4、本单位涉及的民生支出相关情况。

三县场失地林农医疗、养老保险及生活补贴12.39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是指中央、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对区划为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管护补助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对林权权利人的补偿和集中管护补助。

森林培育:是指从林木种子、苗木、造林更新到林木成林、成熟的整个培育过程中按既定培育目标和客观自然规律所进行的综合培育活动。

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星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