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宣恩县县城主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1
【解读】《宣恩县县城主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宣恩县县城主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共七章五十条,分总则、职责分工、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补偿安置及奖励政策、监督管理、有关特别规定和附则。

(一)总则。主要明确《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分别统筹协调县城主城区区域内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依据职能职责,协调配合工作。

(三)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明确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详细程序步骤。

(四)补偿安置及奖励政策。主要明确工作原则、补偿标准、征收标准、不同情况的补偿方式。

(五)监督管理。明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六)有关特别规定。主要明确房屋的定义、被征收房屋价值确定方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房屋所占土地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七)附则。主要明确本文件施行日期及与其他法规政策衔接适用等内容。

二、需要说明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集体土地征收包含征收理由审核、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听证、发布征收公告、通知签订协议、土地交付等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含前置审查、调查登记、费用测算、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讨论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补偿决定公示公告等程序。

(二)征收范围内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水管线、燃气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由所有权人或经营单位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并按要求予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