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13
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11496021/2021-109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鹤峰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文〔2021〕6号
文件类型: 报告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州人民政府:

2020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鹤峰县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恩施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鹤峰县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以贯彻落实“五年规划”为抓手,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2项,对应业务办理项767项。组建工作专班,撤销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2个,剥离2个具有“红顶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职能,取消5个事业单位“红顶中介”性质的收费,圆满完成“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完成编制并对外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布36个县直部门共5526项业务办理项。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录入执法数据3091条,其中企业法人监管行为数据2295条,数据合格率达100%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由律师事务所参与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顾问团普法宣讲团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等活动20场次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为辖区内20余家企业上门提供便捷法律服务。辖区三个律师事务所为21家民营企业按需开展了公益法治体检,宣讲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30,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0,出具法律意见书20,审查合同50,撰写“法治体检报告”6篇。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审管互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服务,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真正实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3.发挥律师作用,实现行政“法治化”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作用3个律师事务所13名执业律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79件,其中刑事案件215件(法律援助案件208件)民事案件244件(法律援助案件57件)仲裁案件5件(法律援助案件1件)行政案件15件(法律援助案件2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律师办理报州律协审查备案的涉黑涉恶案件共15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5.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州内4律师作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严格审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协议,对重大民商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参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突发应急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法律顾问全年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30,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20审查行政协议16份,有效预防、规避了法律风险。同时,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相关程序规定,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议审查实效化。

6.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制氛围。一是压实普法责任,提升工作成效。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扎实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并在全县开展“三学三知”“法治宣传村村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5·12防灾减灾周10·13国际减灾防灾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模式县人民法院探索“巡回法庭”“流动法庭”,全县建成法治示范学校9持续开展“政法女干警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活动,在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2个县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二是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开掌上普法开办《法治鹤峰》专题电视栏目,为群众讲好法治故事,栏目自开办以来,已播放100余期,其中80余期被《法治恩施》栏目选播。

(二)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目标,切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2.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和层级监督职能作用,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注重实地调查研究,拉近与人民群众距离,充分利用和解调解等方式稳妥化解矛盾。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受理31件,其中维持18撤销10驳回复议申请2件、确认违法1件。行政复议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力争把每一件复议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

3.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对全县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在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前,召集涉案单位相关人员和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专题研究,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资料,对行政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预判,商讨解决方案,充分做好出庭应诉准备。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2020年度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其中,判决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6件、判决撤销3件、当事人撤诉1件。

4.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管理,并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等抽象行政行为,避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全年审理并出具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10,对与《民法典》及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报送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以部门名义行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县司法局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以创新监督方式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持证上岗。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两证”考试并换发新证。在考试过程中,派专员监考,确保执法考试严肃公正,并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证件。

2.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统筹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细化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情况按程序进行反馈,评查结果记入执法部门年终考核成绩。

3.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

4.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严格落实行政调解信息月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调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坚持“能调则调、当决则决、调决结合”的办案原则,并实行案前调解、案中调解。

存在不足

鹤峰县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执法部门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源头防范法制风险的力量薄弱。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难以胜任行政执法工作,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仍存在职责不明的现象。

2021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坚持“复议为民”的宗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研究解决矛盾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开创复议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全县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加强全方位监督,督促干部职工端正学习态度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到实处。

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积极做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环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涉及群众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法规知晓度。

鹤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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