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鹤峰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7
【解读】鹤峰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意义

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二、主要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0〕2号)和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恩施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发〔2020〕5号)

三、重点任务

1、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建立和完善系统动态更新机制,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监测评估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跟踪核查污泥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

4、严把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关,加强管材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

5、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强化污水接入管网管理。

6、工业集聚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排水管理。

7、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口协调制度。

8、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河流水体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各单位内部管网进行维护和管理。

9、加快建立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政策支持。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投入与行动任务相匹配。

4、鼓励公众参与,多渠道创造公众参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