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6
鹤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安办〔2019〕43号


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鹤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11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湖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安办〔2019〕52号)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及《关于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四是隐患排查整改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挂牌督办重大问题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等问题。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六是安全培训不到位的问题。监管部门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识别风险、指导隐患整改、防范事故能力不够,对隐患整改复查不及时,监管仍有盲区、死角;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不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不足,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盲目蛮干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从业入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等同题;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以及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未严格执行湖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复核制度(试行)》《专家驻企检查指导服务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制度(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制度(试行)》等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无证(培训不合格)上岗、超许可范围超工作强度超生产能力生产建设、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非法违法承包分包)、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生产建设、以整改名义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前突击生产,已经矿山死灰复燃,以及防触电、防火防

爆、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地质勘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安全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露天矿山按批准的设计生产建设、边坡边帮和排土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民宿、合租公寓违规搭建、违章操作、电气线路老化、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急弯、团雾积水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和方案实施,深基坑基槽变形监测、坑槽积水和周边堆载,高大模板脚手架所用建筑周转材料性能,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使用维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员持证到岗、使用维护存在的安全隐患;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储存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压力管道隐患;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技术力量、资源条件、质保体系、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以及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工贸。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校园。重点整治校园安防设施到位情况,解决好“八件套”配备、一键式报警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等问题;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品等危险源,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制度。

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流量控制、出境游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等不法行为;A级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喀斯特地貌A级旅游景区内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旅游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联合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行为。

此外,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水利、邮政、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城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2019年12月27日。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與论氛围。

(二)治理整治阶段。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2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

本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集中整治,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排查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虑,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并针对冬季事故多发特点,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复查总结阶段。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月29日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再次排查安全隐患、死角、漏洞,确保集中整治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县安委会办公室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宣传推广。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清醒认识当前我县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强化责任落实,敢于动真碰硬,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整改。各乡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明确集中整治的重点和难点,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细化责任和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城,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完善责任制,狠抓整改落实,解决根本性问题,确保实效。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广泛组织宣传动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平台,公布集中整治重点,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层层动员部署、深入宣传发动,要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通过各种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情况属实的按《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曝光一批非法违法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执法严肃考核。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执法等形式,坚决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会商、通报、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因集中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即严查事故责任,又倒追工作责任。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3月1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贤举,电话13872735893,传真:5966189,邮箱:5157517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