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6
关于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鹤峰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现就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项目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2小时内,及时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单或网上提交退还申请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确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时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合同书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后2小时内,提交合同给交易中心财务,确保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时退还。

附:1、工程建设类业务一次性告知事项

    2、招标文件中规范投标保证金模板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工程建设类业务一次性告知事项

项目进场交易需要的材料: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等证明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房建市政)、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房建市政)、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或招标公告(需要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或招标文件、代理招标委托协议(委托招标适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核意见(招标条件备案表、招标文件备案表)、邀请招标相关核准文件(邀请招标项目适用)、招标方案、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开标当天需要准备资料:

该项目的代理公司出具的抽取评委联系单、业主评委参加评标需要招标人出具的业主评委授权委托书。项目开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需提交一份由招标人和代理公司盖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一份。

项目开标结束后需要移交的资料:

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代理机构将开标期间所有资料整理汇总和该项目中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一套交中心交易受理股。

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容缺的,在招标活动前应补齐所缺资料。

中心服务电话:0718-5290106

综合监督电话:0718-5283158   

监督人员邮箱:672813652@qq.com   738457296@qq.com 

招标文件中规范投标保证金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