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解除扣押决定书(恩州环解扣字〔2023〕ES2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解除扣押决定书(恩州环解扣字〔2023〕ES2号​)

当事人名称:恩施市来发塑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798763073H

住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罗东胜

我局于2023年10月7日依法对你公司位于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1号(原恩施市富民水泥厂)的厂区违反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扣押决定书(恩州环扣字〔2023〕ES2号)。因你公司已联系第三方公司拟对扣押的废润滑油桶、废石蜡桶等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令第29号)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扣押。

请你公司凭本决定书及《扣押清单》,于2023年11月2日前联系并协助我局执法人员将扣押物品解除扣押,解除扣押的相关危险废物、疑似危险废物及相关物品由你公司现场交由有资质第三方处置。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