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3年,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承办的42件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限优质高效办结。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承办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42件(主办4件、会办38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均为会办件);政协提案33件(主办4件,会办29件)。内容主要涉及乡村振兴、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法律咨询公司从业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减少餐饮浪费、产品质量、提升恩施玉露品牌形象、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创文创卫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全州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所有建议提案均在办理时限内全部办结,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已严格按各时间节点上传至恩施州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主办件同时征询代表意见,办结和满意率均100%,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办理建议提案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分工明确。在接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后,我局制定了《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通过局党组会审议后予以印发。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贯彻州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根据承办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和所涉工作职能将其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并明确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负责人,其中主办件由主要领导带头办理。建议提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工作的统筹、督办,承办科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统一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各类具体问题。

(二)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主办件的承办科室坚持“三联系”制度,即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主、会办件均要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内容,保证办理质量。在办理许强副州长领办的第20230106号提案过程中,我局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并函告相关会办单位办理要求。2023年8月16日,为准确领会代表意图,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久奎带领办理科室人员到民进恩施州总支办公室走访提案人贺永红,诚恳听取提案人贺永红的有关意见,并反馈前期我局办理提案的情况和进展。围绕提案人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开展专题调研,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在完成调研的基础上,综合会办单位办理意见,形成书面答复初步意见,征求提案人的意见。然后综合提案人和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寄送给提案人。最终,正式答复意见顺利通过了许州长的签批,也得到了提案人贺永红的肯定。

(三)深入探讨,找准问题。在办理第20230008号《关于加强全州法律咨询公司从业监管的提案》过程中,因该提案内容涉及市场监管、司法和公安三个部门职能,为了规范我州法律咨询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同时给提案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局加强与州司法局、州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提案内容召开座谈会,对提案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商讨,并决定联合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公司专项治理行动,对法律咨询经营主体存在的经营不规范问题、虚假宣传问题、泄密隐私等问题进行周密部署,联合集中整治。

(四)注重结合,狠抓落实。我局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的切入点,密切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与反馈,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创新工作方式。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坚持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统一部署安排,主要领导把关、督促办理,通过办理实现促进人员工作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办理建议提案是了解民情,汲取民智、促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我局坚持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营商环境、四大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问题的办理,我们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涉及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各种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和梳理,加强基层调研,使建议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为恩施州的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