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安监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30
州安监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安监发〔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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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安监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

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安监局:

    为深入推进化工医药企业专项整治和自动化改造,提升化工医药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安监函〔2016〕18 号),制定了《恩施州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2日

 

恩施州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的

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州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我州企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自动化水平不高,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事故风险仍然较大。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自动化控制水平和安全生产专业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州开展化工医药企业“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重点提高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监控水平,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化工、医药行业企业安全装备自动化控制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提高,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1.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及管理规范化。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控制要求,排查企业采用自动化控制和智能感知预警技术,应用过程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结合实际改造完善企业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监控系统,提高自动控制水平;研究制定和完善与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相适应的作业人员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自动化和管理规范化。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规定,排查企业采用远程监控、遥控应急处置技术,应用可监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参数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应用情况,结合实际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自动化;研究制定和完善与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相适应的作业人员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间歇式化工医药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管理规范化。

对照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主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要求,研究探索精细化工和医药化工生产过程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应用DCS、PLC等过程控制系统,代替间歇式化工生产过程中进料、配比、反应、放料等岗位的人工操作,实现间歇式化工医药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研究制定和完善与间歇式化工医药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控制相适应的作业人员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4.提高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和专业素质。

督促企业按规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操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取证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确定范围(2016年4月--5月)。化工医药企业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评价、设计机构,按照“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控制方案,对企业在役化工装置安全现状进行专项评估,寻找差距和不足,根据评估情况决定需要进行自动化改造提升的范围。

2.制定提升方案(2016年6月--7月)。经评估确认需要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提升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化工医药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安全控制方案的基本要求,研究编制自动化提升方案。提升改造工作量大的,应当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生产装置及存储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监管危化﹝2010﹞95号)的规定执行。

3.实施提升改造(2016年8月--10月)。化工医药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研究制定的方案组织实施。根据提升改造内容情况,需要安装、施工资质的应当严格执行工程管理有关规定。

4.改造验收工作(2016年11月)。自动化控制提升改造结束后,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并建立档案。

5.规范岗位管理(2016年12月)。化工医药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现有管理制度、操作过程是否与其技术装备相匹配,现有作业、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岗位资格要求,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相适应的作业人员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安监局成立了赵义朋总工程师为组长,危化品监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督查和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县市安监也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落实领导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和行动步骤,扎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安监局要将“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专项行动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行动内容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不具备自动化控制要求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安全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省、州安监局将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予以通报。

(三)总结交流树立典型。各县市安监局应稳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每半年上报推进工作情况和工作小结。要注重培育典型示范企业,为“自动化提质、专业化提能”提供借鉴,带动本县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