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鹤峰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2049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A鹤峰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2049号提案的答复

向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与县委统战部、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协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委员对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做好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针对提案内容,我局迅速组建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与责任部门充分沟通,结合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实际,对照职责制定提案办理措施。经过努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通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发展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县妇联、统战部、团县委、社区等单位积极向上争取各类适合社会组织实施的项目15个,引导与其业务相关的社会组织发挥优势,积极申报,用心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如鹤峰县慈善总会实施的助力乡村振兴的“幸福家园”项目,鹤峰县志愿者协会实施的爱心助学“有福同享·爱心1+1”项目,鹤峰县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的关爱孤儿学习、环境、心理以有综合素质问题的“孤星筑梦计划”项目,鹤峰县义工协会承接的提高儿童及家庭对烧烫伤的防范意识,学会正确的烧烫伤急救知识的“公益小天使”项目、鹤峰县容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的鹤峰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入户评估、鹤峰县乡(镇)社会工作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2023年恩施州妇联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彩虹行动”、2023年鹤峰县城乡社区公益创投、白鹤井社区五社联动“以奖代补”项目等。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做好我县的助老救孤工作及社区建设、乡村振兴发挥了较好的推进作用。

二、为有效提升全县社会组织质量,我局将社会组织重点工作与登记机关管理实际工作需求有机结合,对社会组织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节点的培训。

针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就社会组织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解读培训;针对社会工作的特点,对社会组织中的社工中心进行社工专业人才培训;针对社区社会组织,讲解社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训;针对社会组织党建,采取观摩学习先进县市经验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党建等系列培训。社会组织培训不拘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贯穿全年,全年参训人员总计521人次。

三、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我局将《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示范文本)的通知》转发给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及活动的初审切实负起责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对于在工作中社会组织出现的相关问题,我局主动与相关主管单位线上线下取得联系,对于有必要召开会议商讨解决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处理措施,并建立和完善了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等制度,构建起反应迅速、工作高效、应对有力,监管全面的工作平台。

四、强化社会组织舆论宣传工作,通过不断拓宽工作渠道,搭建宣传平台,切实增强社会组织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一是利用好地方媒体开展宣传。借助鹤峰融媒体、云上鹤峰大力推介我县社会组织的特色和亮点,宣传报道优秀项目开展情况,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引导社会组织开通公众号,将平时的机构组成、活动开展情况让大家知晓;三是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公示各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以及信用情况,为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和群众搭建服务平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各类培训,加强对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加强社会组织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我县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增强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构建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你对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能一如既往的给予关注,提出宝贵意见。

鹤峰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8日

主管领导:李云鹤  联系电话:16607261366

经办人员:陈小莉  联系电话:1317710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