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东县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3]121号)文件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96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通过2024年办理年终决算。

二、下达的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请按照《湖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等各个方面。

三、落实全体责任,足额安排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资金,统筹上级和本级补助资金,确保中央、省有关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坚持保障标准适度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和发放资金。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内部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四、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参照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完善本地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巴东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