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港航海事局六项措施优化船舶检验便民服务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27
恩施州港航海事局六项措施优化船舶检验便民服务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恩施州船舶检验流程再造,优化船舶检验程序和环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船舶检验服务,恩施州港航海事局出台六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一件事一次办。恩施州境内建造且在州内登记的船舶,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船舶名称核准、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等6项业务,实行船舶建造检验一件事一次办理。恩施州境外转入且在州内登记的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等4项业务,实行船舶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理。新申办的水路运输企业,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船舶名称核准、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等8项业务,实行船舶营运一件事一次办理。

二是容缺受理办。船舶检验申请受理过程中,对非关键性资料提交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可先行容缺受理,船检人员现场检验后,在约定时间内补齐补正资料,检验合格即办理船检证书。

三是精简材料办。最大限度简化申请材料,对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州级审批办理的新增运力审批文件、普通货船新增运力备案、图纸审查意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6项复印件免提交。

四是预约预检办。营运船舶检验实行“一报检、二预约、三提醒”的全天候船检申报服务,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预约检验时间和地点,船检人员按约定开展实船检验服务。对检验证书即将超期或已到期船舶实行信息告知提醒。异地转入船舶实行事前沟通、提前预检,将相关程序前置,协助船主船企预先审核船舶档案资料和船舶技术状况。

五是集中受理办。乡镇客渡船可由所属乡镇或主管部门集中申报,实行集中受理、集中检验,检验合格后集中发证。

六是免费邮寄办。船舶检验证书办结后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