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恩施州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恩施州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征集了2024年度恩施州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经行业部门审查、标准化主管部门初审、立项论证、公示等程序,确定下达2024年度恩施州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和GB/T 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等国家标准的要求,规范标准文件起草,高质量按期完成项目计划。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1. 要确保标准的合法性和适用性。标准研制中,应充分研究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参数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低于现行标准参数。农业类标准除引用现行标准参数外,不得新制定涉及质量安全的参数指标。应充分吸收科学技术和实践的先进成果,对标准涉及的各个要素、方法、指标,需全面分析论证或实验验证,做到认真推敲,准确表达。应认真研究政策法规,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面考虑经济效益、市场贸易、生态环境、消费者权益等因素,注意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坚持标准目的性、功能性和可证实性原则,保证新标准科学、适用、有效。

2. 要开门制标、多方参与。标准是利益相关方协调一致的产物,公开、公平、公正是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标准所涉及的管理、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高等院校、学术团体和相关专家的意见,产品和服务类标准,还要重视吸收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征求意见对象应不少于15个,回收意见表不少于10份。征求到的各种修改意见,均应列入征求意见处理表。

3.注重标准实施推广。标准化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标准实施推广,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秩序和效益。标准编写全过程,应充分考虑方便贯彻实施的问题,保证条文的可操作性。在标准编制说明中,应对标准实施推广的前景预测展望,并简要提出标准贯彻实施的方法建议,以便标准发布后,归口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标准宣贯,强化实施效果。

附件:2024年度恩施州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第一批).xlsx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