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关于印发《2024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及《恩施州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鹤峰县实际及部门自身行业监管实际,统筹制定了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见附件1)和部门抽查计划(见附件2),经呈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实施好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 2024 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实施抽查工作,科学兼顾好上半年、下半年的检查时间安排。已纳入本抽查计划的各相关部门检查事项,不得随意增加和删减,确需调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请示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整个抽查计划应于10月30日以前全部结束,并确保全年完成抽查事项覆盖率为100%。

二是应用信用分级精准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以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为基础,根据不同信用分类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坚持凡“随机抽查”必“风险分类”的原则,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抽查力度,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性。

三是创新举措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成员单位要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禁弄虚作假、应付性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推行“智慧监管”“触发式”监管,总结提炼亮点做法。

四是严格履行抽查检查职责。各成员单位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检查中问题发现率要求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问题处置率必须为100%。各成员单位如有问题应主动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沟通和情况反馈,及时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上报相关信息,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迎检资料报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范宗瑜,电话:5291589,邮箱:1125865672@qq.com。

附件:1.2024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2.2024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鹤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