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无事酒”整治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关于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无事酒”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鹤峰县清廉村居建设,遏制整“无事酒”的不良社会风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清廉村居建设中整治“无事酒”设立举报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操办“搬家酒”“满月酒”“周岁酒”“生日宴”“升学宴”等“无事酒”的党员干部和群众。

二、举报内容

操办“无事酒”的户主姓名、时间、地点及类型。

三、举报方式

发现操办“无事酒”线索的,欢迎第一时间向操办“无事酒”所在乡镇或县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证据线索材料、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举报受理部门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县农业农村局将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党员干部整(参与)“无事酒”或者在“无事酒”专项整治中履职不力的问题线索。

受理举报电话:

走马镇:0718-5688092

容美镇:0718-5282331

燕子镇:0718-5381169

太平镇:0718-5431001

中营镇:0718-5461010

五里乡:0718-5311025

下坪乡:0718-5331224

邬阳乡:0718-5341003

铁炉白族乡:0718-5611062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0718-5282328

受理举报邮箱:744826262@qq.com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