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4〕3号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11
审计公告〔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州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6日起,对州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财政运行管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

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审计,有任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直接向审计组反映,并欢迎对审计组成员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邓梅娇

审计组成员:张誉文(主审) 苏丽华 田靖文 张辉 赵安琪 崔慧芳    

审计组联系电话:18986866167

廉政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18671576697

州审计局:0718-8216239

通信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65号州审计局308室

恩施州审计局

2024年4月11日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