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24年度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情况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咸丰县2024年度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经办规程>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3〕2号)等文件规定,经提取数据进行比对审核,2024年咸丰爱民医院等29家公司共吸纳57名脱贫人口就业,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拟应发放吸纳就业补贴壹拾壹万肆仟元整(¥:114000.00),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投诉电话:0718-6668029。

附:咸丰县2024年度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情况公示.xlsx

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