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州级初审,利川市人民政府被列为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土地类)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函信等方式反映。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受理电话: 0718-7282336,15997788009。
来信请寄: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江路142号)。邮政编码: 445400。
利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