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政协八届四次会议20200001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4
关于对州政协八届四次会议20200001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社法外事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帮扶和安置刑释人员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公民基本人权的客观要求;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去年发生的“9·2”朝阳坡恶性案件,充分暴露出我州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感谢张钧委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州政协将该提案作为1号提案重点办理,必将极大推动社会各界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我州安置帮教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深入基层调研,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州政协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政协专题协商课题并成立调研工作组深入调研。今年4月至5月由州政协副主席刘晓冰带领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来凤县、恩施市,采取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集体座谈与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基层调研与院坝协商相结合等方法,对全州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和6次院坝协商会,走访“两类人员”16人,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问卷1527份(司法行政工作人员456份,社区矫正对象343份,安置帮教对象458份,其他人员270份),收集意见建议141条,为了解实情、分析研判、提出建议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是召开专题协商会。6月24日,州政协召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专题协商座谈会,会上调研组汇报了调研情况及调研成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回应性发言,柯东海书记参会并讲话。

三是与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等部门就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人财物的保障问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救助问题、就业问题等同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方案。

三、主动作为,不断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

一是州委政法委增加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州对县市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比重,督促各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纳入全州七类重点人员管控范畴,纳入平安建设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督查范畴。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恩施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恩施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人财物保障力度。去年以来,全州基层司法所共增加工作人员192人,所均工作人员由2.7人升为4.83人,建立了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推动力量下沉,从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选派35名年轻干部到司法所挂职,重点指导协助基层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州司法局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司法所提档升级作为年初重点工作推进,要求各县(市)局每年打造1-2个规范化司法所,作为年底州对县(市)司法局的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今年督查考评办对各县(市)社区矫正经费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现各县(市)经费保障基本到位,极大地保障了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推进作风转变,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以“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争创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主要内容的“三转两创”活动,开展业务大比拼、组织队伍大培训、推进能力大提升,已组织队伍整训8次,培训3000余人次。

四是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人数清、底数明。“9·2”案件发生后,全州走访刑满释放人员21235人次,排查重点帮教人员1320人次,完成了13335名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的清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查力度,每月对掌握的失联人员、重点对象信息与公安部门交换共享。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尽快出台《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规定》,8月31日州司法局党组会上对规定进行了讨论,下一步将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发至各职能部门充分征求意见,拟以两办名义发文。

(二)推动与州公安局《关于刑满释放失联人员协助查找工作机制》,与州人社局《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出台。

(三)联合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安置帮教工作联席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州司法局将以办理此次提案为契机,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强和改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加强督办和考核力度,努力实现刑满释放人员“出有人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努力为刑满释放人员重返社会、适应社会创造条件。

恩施州司法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