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州民宗系统助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9
关于印发《全州民宗系统助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民宗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恩施州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恩施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助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州民宗委拟定了四项工作任务,制定了《全州民宗系统助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恩施州民族文化进酒店进民宿活动实施方案》;

      2.《关于组织全州骨干导游开展土家语苗语培训的实施方案》;

      3.《全州特色村寨助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方案》

      4.《全州少数民族旅游商品交流展示推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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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民族文化进酒店(民宿)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助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有力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州民宗委将开展民族文化进酒店(民宿)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以民族语言、民族服饰、民族饮食、民族建筑(包括摄影、绘画、书法、工艺品等室内装饰)、民族歌舞、民族礼仪等民族文化的应用为主,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二、工作措施

1.3月上旬,州民宗委制定《全州民族文化进酒店(民宿)活动实施方案》,将其下发到各县市民宗局。

2.4月上旬,在州城开展一次民族文化进酒店启动仪式,全面部署此项工作。

3.5-6月,各县市选择1个以上示范单位,重点进行打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州民宗委将组织有关人员适时到各县市指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11月,州民宗委组织开展一次年度检查验收活动。

5.12月,全面总结、整理资料档案。

三、验收标准

各酒店(民宿)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培训,逐步达到以下标准:服务人员要会唱10首以上恩施山民歌,会跳民族舞(摆手舞等),会说10句以上土家族、苗族迎宾语言,有1-2套体现民族特色的工作服;餐饮上要有12个以上的本地菜品或民族传统菜肴;建筑上要有一定的民族传统建筑风格;装饰上要有反映我州民族风土人情的风光摄影、绘画作品和民族手工艺品装饰10幅以上。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民宗局要高度重视,将民族文化进酒店活动纳入今年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州里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落实到人、到宾馆酒店。

2.突出特色。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各阶段的工作,抓出特色和亮点。

3.确保实效。民族文化进酒店活动,要本着因地制宜、业主自愿的原则,以进一步提高酒店的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营造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提升酒店的文化品位,充分展示少数民族文化生活和艺术魅力,做好文旅融合大文章。


关于组织全州导游、宾馆迎宾开展土家语苗语培训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恩施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助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州民宗委、州旅游委拟组织全州导游、宾馆迎宾开展土家语苗语培训,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内容

以州民宗委主编的《恩施州土家语苗语旅游日常会话及民歌精选》为教材,聘请有关专家对全州导游、宾馆迎宾开展土家语苗语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土家语苗语旅游日常会话及经典民歌,促进民族语言与旅游深度融合。

二、培训方式

由州民宗委聘请专家(拟聘请吉首大学武陵山区发展研究院教授陈廷亮、宣恩县民宗局退休干部龙顺成)和提供教材《恩施州土家语苗语旅游日常会话及民歌精选》,由州旅游委组织全州导游、宾馆迎宾集中开展培训。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拟定于3月下旬,时间拟定为3天(其中土家语培训2天,苗语培训1天)。

四、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地点拟定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经费拟由州民宗委、州旅游委共同承担,其中专家讲课费、食宿费和教材费由州民宗委承担,导游食宿费、会场租赁费由州旅游委承担。


全州特色村寨助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恩施州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恩施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特色村寨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扎实履职,全力助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

以各县市打造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为载体,紧密结合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实际,从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民居改造、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予以投入,推动特色村寨建设与生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二、实施对象

项目实施对象为各级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三、目标任务

每县市完成提档升级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1个以上。

四、工作安排

各县市民宗局统筹安排项目实施,抓好落实与监管;州民宗委负责检查与督办。

1.4月,全州各县市民宗局筛选项目实施对象,落实具体项目内容,并报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汇总。

2.6月下旬,州民宗委对项目进展和质量情况开展检查督办。

3.9月下旬,项目基本全面完工,各县市民宗局对项目进行自查验收,完善项目资料。

4.12月上旬,州民宗委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形成绩效评估和工作总结。

五、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本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特色村寨助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家新同志任组织,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州民族研究所和各县市民宗局负责同志为成员。

2.明确工作责任。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加强指导与服务,确保该项工作落地落实。州民宗委社会发展科和州民族研究所负责业务指导,经济发展科负责项目建设的检查督促,各县市民宗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3.严格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树立严管就是厚受的思想,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力争项目建设达到如期效果。


全州少数民族旅游商品交流展示推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恩施州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恩施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以少数民族旅游商品交流展示推介为突破口,扶持一批少数民族传统手艺品生产业,助推全州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全力服务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组织

成立全州少数民族旅游商品交流展示推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家新同志担任,成员为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州民族研究所、州民族经济开发中心和各县市民宗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

二、工作内容

以州民宗委建设的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展厅为载体,向州内少数民族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提供部分展位;在州民宗委门户网站和《鄂西民族》杂志开设专栏,对特色旅游商品进行展示推介,使各企业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进步,进而提高企业和商品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

三、工作安排

1.4月,安排各县市民宗局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全面掌握特色旅游商品生产相关情况。

2.5月,对收集反馈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选出重点工作对象,开展动员宣传,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6月上旬,各县市民民宗局与相关企业进行对接,开展好特色旅游商品展品收集与选送工作。6月下旬,州民族经济开发中心负责对展品进行陈列。

4.8月中旬,由州民族研究所负责在《鄂西民族》上对展品进行集中宣传、推进,全面提高企业及商品的知名度。

5.11月下旬,全面完成该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