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用“三最办法”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20
宣恩用“三最办法”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12月4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宣恩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后,县委书记曾德权、县长习覃强调: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学习宣传贯彻施行新《安全生产法》,要用最高的规格,抓住最重要的人群,做好最关键的工作。 

宣恩县委、县政府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施行高度重视,以县委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的最高规格的形式,会前县委书记亲自安排,会中县长亲自部署相关工作。当日,组织在家的30多名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办主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县重点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客运企业及重点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大会议室济济一堂,聆听省安监局巡视员刘向东作的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 

刘向东从新《安全生产法》呈现的亮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如何学法、守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还运用大量客观翔实的数据和生动的实例,并结合近年来我省各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重点讲解了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管职责,以及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法律责任等,言简意赅,娓娓动听,深受教益。 

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要求,会后,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全县的总体部署,采取多层次、多载体、多渠道的方式,切实强化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效能。同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制,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将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事故发生。 

冬春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对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部署。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现在开始,要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保持稳定。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工商、质监、供销、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春运安全管理要及早谋划,更要加强乡村道路、校车安全管理 。住建等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及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扎实做好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包括农村3层以上民房建筑。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元旦、春节期间举办节庆或聚集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各乡镇、公安等部门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农村连片的木质结构房屋要加强重点监管。质监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搞好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真正做到“安全为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