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利川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各县市被征收土地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恩施州政函〔2020〕59号)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6月18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利川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利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