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利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7
解读:《利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利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制定该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规范储备土地管理行为,确保政府储备土地保值增值,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利川市土地储备实际情况跟,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6、《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7、《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三、该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自2019年6月启动政策起草工作。期间对各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该政策,将政策标题确定为《利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四、该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利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办法》共十六条,分为四章,包括总则、储备土地管理范围、储备土地计划和供应和储备土地管护。该办法在结合利川市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明确了储备土地的管理范围,为储备土地计划和供应制定了依据,对储备土地管护工作进行规范。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办法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为了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运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利川市委政府制定《利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目的

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积累建设资金、促进城乡发展。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6、《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7、《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三、主要内容

(一)土地储备范围

界定了土地储备范围:纳入储备土地管理的土地包括入库储备土地和拟收储土地。(《办法》第三条)

明确了纳入储备库的土地类型: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收购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办法》第四条)

(二)储备土地计划和供应

明确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委员会和市土地储备分局在储备土地计划和供应中的职能职责: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委员会对未来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做出统筹安排;市土地储备分局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三)储备土地管护

1、资产评估:市土地储备分局负责清理入库储备土地产权,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办法》第八条)

2、成本核算:各辖区政府要配合市土地储备分局对拟征收土地(实施完成土地征收预补偿安置的土地)进行成本核算。(《办法》第十条)

3、登记造册:对纳入储备管理的土地按照一地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资料。(《办法》第十一条)

4、封闭管理:按照征收红线范围修建围墙,无法修建围墙的,打永久性界桩或设固定标志(《办法》第十二条)

5、巡查保护:各辖区政府对辖区内的储备土地按照“三违”巡查机制和措施开展巡查。(《办法》第十三条)

6、临时用地: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储备土地需要临时使用的,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办法》第十五条)

四、解读机关

本办法解读机关: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