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9
州民政局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州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州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二、整治内容

  (一)公款消费问题。对2014年10月1日以来的公务接待、公款消费等进行清理,对违规超标准吃喝、同城公款吃喝、无公函吃喝、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规公款娱乐、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津补贴和福利发放问题。对2014年6月1日以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情况进行清理整治,看是否存在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对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值班补贴等工作补贴,违规发放过节费、购物卡及物资,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和福利,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奖金和补贴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三)财务票据问题。对2014年10月1日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清理,看财务票据是否存在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对礼品礼金发票内容不真实,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不真实、手续不齐全、标准不合规,办公用品、副食发票内容不真实,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等发票内容不真实,车辆维修发票内容不真实,以往来票据作支出凭证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干部职工带彩娱乐问题。对2014年10月1日以来在职干部职工工作时间带彩娱乐(包括中福在线游戏),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以及党员干部赌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

  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制定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严格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主动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如实填报,隐匿不报或少报的,要追究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要迅速进行整改,对违纪问题要做到问题处理到位、人员处理到位。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州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汇总后上报州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至9月底)

  州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公款消费、津补贴和福利发放、财务票据以及干部职工带彩娱乐问题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和抽查,于9月25日前向州纪委报送监督检查情况。省、州纪委也将组织专班每月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公安等部门将组织开展带彩娱乐和赌博问题突击清查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至11月底)

  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州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汇总整理后上报州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民政局“四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姚茂易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志敏、党组成员、副局长阳明任副组长,刘年红、戴居志、张光纯、曾艺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刘年红兼任办公室主任,戴居志、张光纯兼任副主任。“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干部职工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由姚茂易同志负责,戴居志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由阳明同志负责,戴居志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津补贴和福利发放、财务票据问题专项整治由阳明同志负责,张光纯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汇总、上报相关材料和表格工作由刘年红同志负责。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把“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教育、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从讲政治、守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过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是专项整治工作开始以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一律认定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给予加重处理。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对“四项专项整治”相关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8206307,13477929898。

  (三)建立月报制度。按照省州统一要求,7至11月的每月2日前将上月整治进展情况报州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系人:赵熊,州民政局汇总整理后每月5日前报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相关表格(表格)关于印发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附表1.doc(表格)关于印发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附表2-3.xls(表格)关于印发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附表2-1,2-2.doc(表格)关于印发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附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