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7
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示

根据《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恩施州法律顾问聘用指导办法>的通知》(州普建法发〔2015〕1号)文件精神,为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恩施州统计局决定在州直和恩施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选聘一名优秀律师任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提供常年法律相关服务。

按照要求,州统计局于2015年10月14日通过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外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在2015年10月21日前共收到三个律师事务所的4名律师报名。经审核,4名律师均符合公开选聘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州统计局党组专题研究,初步拟定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卢宗慈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人选,现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恩施州统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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