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辉煌,恩施社保绘就幸福答卷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05-04
十年辉煌,恩施社保绘就幸福答卷

编者按

社会保险是民生之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安全网。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了“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并明确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三大重点,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赋予了新时代的新任务。

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新时期社保工作“三大重点”,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展示社保部门形象,本报从今日起开设《社会保险民生之基》专栏,及时总结过去10年全州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辉煌成绩和成功经验,精准解读新时期重点社保改革政策,适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让社会读懂社保改革方略、制度经纬、经办脉络,让百姓讲述参与社保的获得感、幸福感,让服务对象、参保单位讲述对社会保险制度的认知,全面反映全州社会保险工作的发展变化和社会保险事业的成长壮大,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社会保险是民生之基。完善的社会保险是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稳定器,人民安居乐业和美好幸福生活的保障网。近10年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人民群众期盼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失有所助、育有所补”的美好愿景一步步变为现实。

10年来,全州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一串串振奋人心的数据,勾勒出了我州社保事业跨越发展的轨迹:截至2017年底,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9.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87.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5.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6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9.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4.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0.3万人。

养老保险,让老有所养的亘古梦想成真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孟子在《礼记·礼运》的《大同篇》中描述的大同社会美好景象。我州通过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城乡居民从过去靠“养儿防老”变成如今的“社保养老”,“老有所养”这一亘古梦想在全州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现实。

近10年来,我州一手抓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一手抓原国有、集体企业和被征地农民未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解决。全州25万余名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及国有农林三场职工、“五七工”“家属工”、下乡回城知青、被征地农民等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经过多年的努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从就业群体扩大到非就业、灵活就业群体,实现了“应保尽保”。

“我们真是赶上了好时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了我们农民的后顾之忧,我们生活有了保障。”眼下,在农村,被人们念叨最多的便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7月,全州8县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人享有养老金”的时代悄然来到,“城”与“农”的鸿沟一夜之间跨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解决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这一民生难题上迈出了一大步。

2017年7月,全州15.4万企业退休人员完成基本养老金连续“十三连调”,平均每次增幅10%以上,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达到1587元/月;52.2万城乡老年居民完成基础养老金增加,由原来的55元/月增至80元/月。

由于全州养老保险扩面抓得扎实,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得彻底,到2017年,全州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数达到19.4万人,当年筹集、发放养老保险金达到50.5亿元,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52.2万人,发放养老金5.5亿元。

医疗保险,妙手抚平民生“痛点”

“救护车一响,三年猪白养。”“小病拖,大病扛,扛不过去见阎王。”这是对医保制度实施前我州医疗保障现状的真实写照。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广大老百姓对此有着切肤之痛。

2001年,全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实现了社会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告别了过去的公费医疗,企业职工告别了过去的劳保医疗。

200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继实施,城乡居民医疗问题纳入制度保障。

2017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州整合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三保合一”。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州城乡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60.35万人,城乡医保从制度全覆盖过渡到人群全覆盖。

我州在逐步完成全民医保制度建设过程中,逐年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合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州职工基本医保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居全省首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县域内就诊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居全省前列。

针对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负担偏高,部分参保患者因患大病致贫的问题,我州出台《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办法》,从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中安排资金,建立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对城镇医保大额费用患者进行二次补偿;出台《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为参保居民购买大病保险,提高居民大病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通过建立大病保障制度,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综合报销比例提高10%-20%。

2017年起,针对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我州建立了“1+5”医疗保障体系,即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为主,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该保障体系大幅度提高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对精准扶贫对象的住院报销比例,加上其他医疗保障政策,贫困患者年度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元。

多重医保政策叠加,使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补偿渠道进一步拓宽,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更加方便。而随着城乡参保患者大额医疗费用保障力度的加大,使越来越多的家庭摆脱对疾病和医疗的无助,深切地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撑起事故风险“保护伞”

“我得尘肺病后失去了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伤残四级,每月享受伤残津贴,现在每个月能领到2000多块,市社保局每月定期将钱打到我的银行卡上。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我的生活将不堪设想。”说起工伤保险,恩施市红土乡漂水岩煤矿原副矿长向达俊感慨不已。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撑起事故风险“保护伞”,是企事业单位平稳发展、劳动者安心工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按照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部署,我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本州实施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工伤待遇落实、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到2017年,全州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从各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全年近2000名工伤职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而我州从2007年开始,率先在全省全国探索施行的“以产定费、项目参保、动态实名制管理”的以建筑业为主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恩施模式,已于2014年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正在全国强力推广实施。

随着人们对工伤保险的认识逐步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界都对工伤保险拍手叫好。在劳动者眼里,工伤保险成了维系个人和家庭幸福的必不可少的“护身符”;在企业老板眼里,工伤保险不再是一桩买卖,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义务,是企业对员工必须担负的沉甸甸的责任。

失业保险,驱走失业人员心头的阴霾

2017年4月,恩施州五峰建材公司职工郑廷英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成为失业人员。庆幸的是,郑廷英所在的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下岗后,郑廷英每月可领到858元补助金(从2017年11月起提高至1173元),解决了一家人生活的燃眉之急。另外,就业部门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钱为她缴纳了医疗保险。今年4月,郑廷英顺利找到了新的工作,失业保险帮她渡过了难关。

2017年,全州共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8010人次、1479.7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676人次、419.37万元。另外,全州还为1337名失业人员发放价格补贴87082元;发放提升技能补贴35人47000元。

为减少企业裁员,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州积极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仅2017年,全州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为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了稳岗补贴1283.88万元,惠及245家单位26363人。通过援企稳岗,保住了两万多名职工的饭碗,使两万多个家庭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生育保险,让生儿育女成为社会责任

国家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后,鹤峰县鼎鑫通信广场的职工刘燕一直很纠结,很想再生个孩子,但一想到稳定的工作来之不易,怕怀小孩和生育后失去工作。到社保部门咨询生育保险政策后,去年10月顺利完成了她的二孩计划。鹤峰县社保局共为她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7818元,其中生育医疗费4498元,生育津贴13320元。

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前,恩施好又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资部经理万健一直为单位招聘女职工太多而犯愁。有时候,每年差不多十多名女职工生小孩,企业既要为她们报销生育医疗费,又要为她们发放产假工资。像这样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十分微薄,确实有点不堪重负。2013年,该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后,不再为这事操心了。

目前,全州各县市已全面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部分县市生育保险已覆盖到机关事业和企业等所有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机制的建立,让生儿育女成为社会责任,既分担了用人单位的风险,又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了女职工的就业。(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