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牧医发〔2013〕9号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年度重大动
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情况总结的通知》(鄂牧医办发〔2013〕2号)精神,为进一步摸清全州201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疫苗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国家强制免疫疫苗的有效使用,请各县市根据本地201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实际使用情况认真做好本年度疫苗使用情况总结。现有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主要内容
1、疫苗申报情况。包括全年计划申报和增补申报数的测算依据、申报程序等。
2、疫苗使用情况。包括疫苗的签收、储运、发放;出入库管理、出入库记录;疫苗台帐管理等;
3、疫苗报损(废)情况。包括疫苗报损(废)申报程序;县(市)、乡两级的报损(废)率;报损(废)疫苗和废旧苗瓶的处理情况等。
4、疫苗免疫程序情况。包括是否按国家规定免疫计划实施免疫、疫苗免疫数量和免疫动物数量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浪费现象等。
5、县(市)、乡两级兽医主管部门对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情况。
6、疫苗使用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二、相关要求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要高度重视,全面细致了解相关情况,扎实客观地进行总结,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并真实填写疫苗使用情况一览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于1月26日前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简利平 联系电话:13277551997
传 真:0817-8295635 邮箱:1047664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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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1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情况一览表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