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局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1
州局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

当前,正值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和监管措施,根据《湖北省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牧医办发〔2012〕8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节期间是动物产品消费旺季,活畜禽长途调运频繁、交易量大,防控任务重,监管压力大。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我州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措施落实

(一)切实强化免疫工作。春节前,各县市要根据不同畜禽抗体检测结果,对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和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畜禽及时进行一次集中补免。要按照恩施州牧医发〔2012〕8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二次强化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要重点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针对畜禽交易市场、候鸟栖息地、中小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养殖小区等重点地区,进一步强化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病原的分布状况。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三)切实做好常见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冬季也是生猪腹泻等疫病的高发季节,各县市要根据州局转发的《生猪腹泻疫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试行)》,切实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综合防疫管理,指导建立健全防疫制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养殖者自主防疫意识,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努力减少疫病损失。要加强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力度,积极采取综合防控措施,严防病原传播扩散。

(四)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执行动物检疫“五不放过”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检疫人员必须实行现场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严格检疫,否则不得出具检疫证明。各县市要针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法,切实抓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执法工作。节前,各县市要组织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动物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和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的动物卫生状况,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五)切实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菌(毒)种保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春节前各县市要对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工作

各县市要按照《湖北省动物疫情条例》和《恩施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2013年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规范处置。

请各县市将2013年春节期间(2月9日-15日)值班表于2013年1月24日前传真至州畜牧兽医局政务值班室。(传真:8215401)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