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02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市监函〔2019〕34号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以下称肉品)行为,州局决定,6月1日至7月15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州局将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明察暗访,对责任不落实和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要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和投诉举报线索,在肉品生产经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格落实“处罚到自然人”要求,对多次违法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发现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

三、突出稽查重点。各县市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查处违法生产加工肉品行为;二是查处经营无合法证明肉品行为;三是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经营行为;四是查处违法经营进口肉品行为;五是查处肉及肉制品是否存在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为确保专项执法稽查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县市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6月5前向州局上报1名联络员(联系人:张弘滔、杜时军,邮箱spjces@163.com);二是7月20日前上报专项执法稽查总结材料及统计表,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案件办理及线索移交情况、存在问题、好的经验做法等内容。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