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9年度)》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08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9年度)》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相关科室:

根据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思路

2019年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扫黑、除恶、治乱三管齐下,摸排、监管、办案综合治理的思路,主动找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传销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省局有关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咬定三年目标不放松,突出今年阶段性要求,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

1.继续通过网络搜索、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督查暗访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收集相关诉求,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中发现线索;

2.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大数据监测、12315投诉举报系统等收集线索;

3.通过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媒体曝光等途径收集线索。

对以上方式排查到的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并及时进行研判、审核,依职权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切实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更加深入人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1.积极宣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

2.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与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各项职能工作的全过程。

3.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企业、商铺通过LED屏、户外展板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举报涉黑涉恶行为,营造高压打击态势。

4.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支部主题党日、各服务窗口、各扶贫“尖刀班”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内容。

(三)重点治理市场监管领域乱象

1.积极巩固“保健”市场整治百日行动成果,积极扫黑除恶治乱。要不断总结提升,扎实有效推进,对“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建立长效机制,进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2.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积极扫黑除恶治乱。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多措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布风险提示,迅速将涉传主体列入异常名录,依法查办案件和开展反传销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充分配合公安部门彻底开展对“云联惠”“云集品”“云电站”等涉传主体的查处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3.严格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积极扫黑除恶治乱。以更大力度守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生存土壤。

4.坚决打击非法金融广告,积极扫黑除恶治乱。继续对涉金融、类金融的广告特别是互联网广告进行清理查处,重点查处涉金融虚假宣传行为和欺诈消费者行为。

(四)持续推进干部队伍正风肃纪

1.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把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单位每一个人,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政治站位。

2.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赌博、酒驾醉驾、高息放贷等违法违纪行为。

3.严厉执纪问责。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一般党员干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快从严处理,对科级以上干部,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全力配合调查处理。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