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02
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市监函〔2019〕28号

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中高考将至,为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为广大考生创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中高考期间是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季节,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安全保障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和保障职责。要结合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特点,制定监管和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抓好统筹安排。尤其在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的融合期,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基层所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强化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措施衔接,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驻点人员和工作责任,实行全程驻点监督。要加强对驻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对驻点保障情况开展巡查的工作制度。力争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巡查到位,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

二、严格监督、细化措施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特点,科学研判高风险点,突出监管重点,提前介入,切实做好保障工作。

(一)加强配合,提前介入。要主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衔接,掌握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集中用餐单位分布与每餐次信息。现场驻点责任人要提前与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集中用餐单位负责人、各校带队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准确掌握食宿安排信息(包括供餐地点、供餐人数、供餐形式、供餐菜谱、饮水情况等),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方案。

(二)考前检查,消除隐患。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在中高考前,组织开展针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考生集中用餐单位及周边、考生集中住宿地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全面检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到位,最大限度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对各驻点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对各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集中用餐单位实行全程驻点监督,严格菜单审查,禁止供应需要经过特殊加工的食品(如四季豆、土豆、合渣、豆浆及野生蕈类等),所有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烧熟煮透;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登记查验、加工流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饮用水的安全检查,对提供城市管网水的,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对提供桶装饮用水的,重点检查是否索证索票齐全等。对食品原料及餐饮具用具每餐次都应组织快速检测,必要时进行监督抽检。

(四)加强考试器材检查,确保考试用品质量安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文具等考试用品的质量监管,依法打击查处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以及假冒伪劣考试用品的行为。

(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及周边其他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黑网吧”;畅通12315热线,依法依规处理广大考生消费诉求;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考点周边游摊小贩整治规范等工作,净化考点周边经营秩序,有效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三、加强值守,科学应急

中高考期间,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坚持预防为主、提前防范的原则,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政务值守,每天上报工作情况,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并及时按规定上报食物中毒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县市局分别于6月3日和6月18日前将高考、中考考点及考生和监考人员就餐单位名单、现场监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州局食品消费监管科,联系人:郑维斌,沈卫,联系电话:0718—7935522。州局将就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办。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