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食药监局关于印发《州食药监局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12
州食药监局关于印发《州食药监局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恩施州食药监发〔2019〕1号

各县市食药监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州食药监局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请各县市食药监局、州局各科室、分局结合职能在机构改革到位前认真贯彻执行。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

 

州食药监局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一、进一步树立“三先三后”监管理念。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坚持“三先三后”(先培训后检查、先指导后监督、先教育后处罚)监管理念,全力支持生物医药、硒食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牢固树立“你发展我服务”的理念,全程服务,全程参与,加强对所有市场主体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提高市场主体守法水平,降低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对于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为恩施州生物医药、硒食品、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持续推进“四减两优”(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优流程、优服务),梳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对没有法律法规支持的、万能兜底的及监管部门自行设立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照各级政务管理部门 《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清单》,积极开展实地调研,鼓励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削减申报材料;升级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系统,建立许可证效期预警机制,在企业证件到期前30日,由各地审批部门主动提示企业延续换证;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平台, 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审批。

   三、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 对于食品经营等安全风险不高的事项,有法律法规要求可免于现场审查的,一律不开展现场审查。提高行政审批各环节衔接效率,各县(市)、乡镇(街道)食药监审批部门负责辖区内新申报的企业信息审核,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申请登记、受理审查、指派检查员、领导签发、公告审批结果、制证等环节,合计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强现场审查知识培训,进一步扩充检查员库,做到各级业务科(股)室工作人员应进全进,应会尽会;建立观察员库,强化观察员联络机制,确保现场检查时,观察员随叫随到,应到必到;科学统筹业务工作和现场审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规定除应急处置外,优先开展现场审查,缩短行政审批时间。

四、进一步降低审批门槛。鼓励市场竞争,2019年1月起全面清理、调整和废止妨碍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规定,对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等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或数量限制的事项,依企业申请,现场检查通过后予以核发相应证件;支持传统工艺制作的特色食品进一步发展,适时调整《恩施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种类目录》,将更多的食品类别纳入小作坊管理。 

五、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断前移政务服务节点,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广大市场主体尤其是以生物医药和硒食品精深加工为代表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超前服务、优先审批。安排专人加强联系,深入了解,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和指导,做到“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实行政策技术帮扶上门指导,支持硒食品精深加工企业深度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帮助生物医药企业做好生产技术、生产规范、品种转让等沟通协调。

六、建立企业对口帮扶机制。建立州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引导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降低法律风险。按生产经营许可要求调整设施设备、培训操作人员、建立管理体系、组织申报材料,让企业少走弯路。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对于需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申报的事项,根据企业需求上门服务、全程跟踪服务。

七、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智慧监管、阳光监管,探索社会共治,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企业自律,推动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行政,在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危害公众健康、不产生负面舆论效应的前提下,对于轻微违法的企业,以责令整改为主。稽查问题清单进行定期共享,维护守信企业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州内企业尤其是生物医药、硒食品精深加工企业与国内知名企业之间牵线搭桥,支持本地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实现与国内知名企业的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积极引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到州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新药或投资建厂。积极引导生物医药企业进入州及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加快老产品二次开发、生产工艺创新及装备、技术升级改造。

九、健全企业回访机制。以州内新设立企业为回访对象,为企业孵化成长护航。重点围绕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等内容,通过回访方式全面掌握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吃、拿、卡、要、报”等不良风气和“慵懒散慢虚”现象。针对不同类型的新设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电话回访、上门回访或座谈回访。针对回访中发现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并及时处理反馈。

十、重申纪律红线。坚决杜绝向企业推荐中介服务、设备及原料供应商的行为,以优质高效、时间最短、免费咨询、免费服务的扎实作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大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