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情况的通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02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情况的通报

恩施州市监函〔2019〕51号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

全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直报单位:

2019年上半年,全州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416例,百万人口报告数356.0例,新的和严重的报告717例,占同期报告总数的50.6%,严重的报告388例,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7.4%;全州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13例,百万人口报告数为53.5例,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2例,占同期报告总数的15.0%;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40例,百万人口报告数为10.1例;报告药物滥用报告158例。

与去年同期相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增长3.7%,新的和严重的报告比例下降0.2%,严重的报告比例下降8.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下降17.4%,严重的报告比例下降58.3%;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增加12例;药物滥用报告数减少87例。

2019年上半年,全州各项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较多突出问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百万人口报告数尚未达到300例,咸丰县严重报告占比不足1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全州百万人口报告数53.5例,严重报告占比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其中,咸丰县、巴东县、来凤县、鹤峰县百万人口报告数年度任务完成率不足10%;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全州百万人口报告数10.1例,年度任务完成率18.3%,仅宣恩县百万人口报告数达30例以上,建始县、来凤县零报告;药物滥用监测方面:除利川市、巴东县外,其他县市均未在线填报药物滥用报告。全州整体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率较时间进度严重滞后。

下一步工作中,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对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作为,主动密切同卫健、禁毒办和各监测哨点单位的联系,完善工作机制,夯实监测基础,督促监测哨点单位发挥好带头作用。各地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差距、补短板,重点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上报工作,严格报告时效性、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既要保证报告数量,更要着力提升报告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