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农业局: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3〕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3年农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查摸底。各县市农业环保站要认真做好本地重点畜禽养殖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掌握企业的污染情况、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和业主对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等基本情况。并认真填写调查表(附件),于4月30日前报州农业局环保站。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企业业主的宣传教育,组织企业业主学习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企业业主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搞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将节能减排工作做得好的企业树为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项目支持。各县市农业环保站、生态能源局要会同畜牧局等相关单位,帮助企业争取大中型、小型联户沼气工程、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牧业规模养殖建设等项目,增加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并组织技术力量帮助企业实施建设好相关项目,提高企业的治污能力。
四、落实防治措施。各县市农业局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提供污染防治技术,因地制宜推行生物发酵床、沼气处理、干清粪有机生产等技术,并督促养殖企业在七月底前落实农业污染防治措施并投入运行,全面完成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2%的任务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农业局要把农业节能减排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对企业的考核制度,帮助企业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
联系人:陈树生,电话:13986842234
电子邮箱:1135866929@qq.com。
附件:
1、2013年州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重点督办企业情况调查表
2、恩施州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表
恩施州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