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22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食药监发〔2017〕18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分局:

现将《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办发电〔2017〕18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鄂食药监文〔2017〕59号)精神,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被列为2017年度全面督查对象。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局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部署和安排,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结合,重点解决全州系统履职不力、执法不严、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促进全州系统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守住食品药品和监管队伍“两个安全”底线,切实服务保障民生、优化食品药品企业发展环境,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接受督促检查工作范围

州食药监局机关、分局,各县市食药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食药监所。

三、督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确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州委、州政府和州局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等系列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防止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坚持执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

(四)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加强部门作风建设;采取得力措施,防止、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对、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等懒政怠政问题。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接待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要兑现到位,要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健全完善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州局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履职尽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履职尽责工作办公室承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日常工作。

组长:吴耀先

第一副组长:张紫阳

副组长:周和平、涂兴宏、刘可红、马宏君、莫小刚、郑江才

成员:黄家甫、陈必伟、王建华、肖耀国、向勇、郑维斌、何辉、周建国、姜景行、刘云、袁义华、侯祚燕、谢承龙

办公室主任:马宏君(兼)

办公室副主任:黄家甫

履职尽责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监管业务专项治理三个组。

1.综合督导组。

责任领导:吴耀先、马宏君

组长:黄家甫

组员:人教科、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与州纠风办的联络、请示工作,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有关工作进行分办督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局领导讲话、发言、总结汇报等综合性文件、材料;协助做好明察暗访、集中测评、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等工作;协调局内督促检查工作专班,在全州系统开展督促指导和明察暗访;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州系统内通报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在州局门户网站开辟工作专栏,组织公开承诺编发工作简报,上报工作信息;积极协调州内外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协调做好“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主动宣传报道履职尽责监管工作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做好会议筹备、活动安排、档案管理等工作。

2.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组。

责任领导:张紫阳、涂兴宏、马宏君、莫小刚

(1)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

组长:刘云

组员:人教科、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针对全州系统在履职尽责中表现出来的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照抄照转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州纠风办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综合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财务管理专项整治:

组长:袁义华

组员:财务科、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针对全州系统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预决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州纠风办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综合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3)行政执法专项整治:

组长:王建华

组员:各业务科室、分局负责人

主要职责:针对全州行政执法、审批、监督检查中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以及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州纠风办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综合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3.监管业务专项治理组。

(1)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郑江才

组长:肖耀国

组员: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食品稽查分局负责人

主要职责:针对全州监管系统在食品、保健食品监管各环节是否履职尽责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开展白酒、食用油、猪肉、“五毛食品”、网络订餐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州纠风办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食品类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综合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刘可红

组长:周建国

组员: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产品注册科、药品稽查分局负责人

主要职责:针对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各环节,充分运用抽检、稽查、核查、飞检、公开等五大手段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对小药店、小诊所、冷藏冷冻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医疗器械重点对定制式义齿、普通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治理;对州纠风办和社会监督员反馈的药品相关问题进行督办和查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综合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五、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面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从4月下旬开始,至 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

专题学习省、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全州食药监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食药监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广泛宣传。

各县市局4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州食药监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至8月)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各方面对全州食药监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征求意见建议。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州食药监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8222845,举报信箱:设在恩施州食药监局办公室。

2.开展明察暗访。全州食药监系统积极配合州纠风办开展的明察暗访的同时,自身也要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3.主动公开承诺。要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各县市局于6月20日前将查找问题情况报州食药监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至10月)

1.坚持边查边改。要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

2.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州食药监局将对各县市局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局于10月2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报州食药监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上旬)

州食药监局组织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各县市于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州食药监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监督与评议

(一)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要积极配合纠风办和省局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积极参加“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三)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州纠风办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七、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年底,州纠风办对州食药监局及全州食药监系统进行考评,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县市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情况,根据州政府要求,形成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并在州级主要媒体通报。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为不合格单位或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县市食药监局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履职尽责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责任科室要配合抓,每名干部都要积极参与,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中。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周密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明确时间进度,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州食药监局将督促及时整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与纪委、纠风办等职能部门联系对接,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食药监系统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群众对食药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食药监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级食药监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食药监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县市食药监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人员名单(含联系方式)请于4月20日前上报州食药监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当地纠风办和州食药监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22845,联系人:冉勇。

附件:1. 2017年度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安排表及责任分工

        2.州局领导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联系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