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寨乡湾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公楼”公开处置公告(二次)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丁寨乡湾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公楼”公开处置公告(二次)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县农交中心")受丁寨乡湾田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丁寨乡湾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公楼"组织公开处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物概况:

   

  1.处置对象:丁寨乡湾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公楼。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一幢共两层,建筑面积为291.83平方米,房屋外观及内部状况保养较好,室内采光、通风条件好,空间布局合理,通水、电、通讯。处置对象所在位置为咸丰县丁寨乡至坪坝营旅游景区中途大道侧,房屋使用状况目前为已使用,房屋装修情况为外墙面瓷砖装修,墙裙设置木质屋檐,入户大门为不锈钢门,外窗为塑钢窗加木质窗花,内墙面为白色涂料,室内楼地面为地板砖。处置对象距离丁寨乡集镇约3公里。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1、竞买人应是本村的村民、本村企业(法人)、本村专业合作社法人。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自然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并明确(代为参与竞买并签订相关文书)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场核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竞买人为企业(法人)、专业合作社法人应提交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法人鲜章),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并明确(代为参与竞买并签订相关文书)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场核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竞买人报名时需缴纳200元报名费(缴纳方式:现金收取)及32000元竞买保证金。报名费用于文书制作成本费,此费用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交至县农交中心,且以款到县农交中心指定账户为有效支付。处置结束后:竞买成功者,其竞买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抵扣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者,其竞买保证金在资产处置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转账

  开户行名: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高乐山支行

  账户: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201 0000 0028 75671

  5、竞买服务费收取方式: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及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6、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买受人(竞得人)拒绝签定成交确认书和合同的;

  (二)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并隐瞒事实的;

  (三)竞买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相互约定一致压低处置应价;

  (四)竞买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相互约定处置应价;

  (五)竞买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

  (六)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三、本次资产处置方式:处置底价为32.00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竞买人成功报名后,就视为认可处置底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竞买人,则采用现场举牌(举牌竞价以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为加价幅度)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处置为现状处置,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自行对处置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竞买人了解处置物的现状或全部瑕疵。自公告之日起在处置物所在地展示,有意向竞买者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处置人不集中组织踏勘。

  五、资产交接计划:成功竞得者在公示结束,签定合同并支付完所有款项后,由委托人咸丰县丁寨乡湾田村村民委员会及我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办理相关鉴证及过户手续。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3日08:30至2018年6月29日17:30止。(双休日、节假日不报名)

  报名地点: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楚蜀大道县交通局一楼大厅)。

  七、处置时间及地点:

  处置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10:00

  处置地点: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楚蜀大道县交通局一楼)

  八、公告媒体:同时在以下两个网站公开发布处置公告(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均可下载),我中心对此项处置业务有任何需要澄清及更正的事项,均在以下两个网站同步发出:

  网站一: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hbnczc.cn/,

  网站二: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

  九、其它事项:

  1、处置活动中,若有恐吓威胁等情况发生,请当事人及时收集证据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2、竞买者应按《公开处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处置活动。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丁寨乡湾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陈业波 电话:18695025526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18-6101657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2日

丁寨乡湾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公楼公开处置公告(二次).docx

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湾田二次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