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鄂财农村发(2014)10号文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丰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咸县办文【2018】14号文件,《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细则(试行)》咸农交办法【2017】2号中的《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购建处置招投标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各乡镇、街道村级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以下各乡镇村的委托,就7个乡镇共2582万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欢迎县内合格的供应服务商前来投标。
1、丁寨乡两个村(魏家堡村、高坡村)
2、活龙坪乡两个村(二仙岩村、活龙坪村)
3、朝阳寺镇一个村(水井槽村)
4、唐崖镇三个村(彭家沟村、双河口村、大石沟村)
5、坪坝营镇九个村(甲马池村、老岩孔村、燕子坝村、荆竹泉村、铧厂村、板栗洼村、鹿子坨村、白家河村、坪坝营村),
6、高乐山镇十四个村(大坝村、小模村、梅子坪村、杨泗坝村、白果坝村、老寨村、东门沟村、新田沟村、白水坝村、头庄坝村、晨光村、杨柳沟村、麻谷溪村、沙树园村)
7、清坪镇四个村(清水塘、白羊坪、排峰坝、杨家庄)
一. 招标项目编号:
1、 丁寨乡 422826200P18060001
2、 活龙坪乡 422826202P18060001
3、 朝阳寺镇 422826103P18060001
4、 唐崖镇 422826105P18060001
5、 坪坝营镇 422826102P18060001
6、 高乐山镇 426826100P18060002
7、 清坪镇 422826104P18060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要求:公开招标,响应招标最低利率(年利率为:3.75%)报价,报价低于最低利率为无效标。若供应服务商出现两个以上价格相同时,则采用现场书面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利率的供应服务商,为中标供应服务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期限):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咸丰县设立营业网点满三个月以上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注: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隶属于一级法人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授权书)。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报名时提供证件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权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开标时提交资质文件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制作两份:一份放入资质文件内、一份由被授权人携带身上备查)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身上备查)
4.2018年度上半年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5.银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网点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
7.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税票复印件)
8.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上月或上季度发票复印件)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注:企业及企业法人三年时限,企业不足一年的除外)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违约事件声明原件(附件三)
11.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承诺书原件(附件四)
13.报价一览表原件(由供应商单独密封)
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注:已参与过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村级资金定存的资质合格供应商,在制作投标资质文件时,只需提供如下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制作两份:一份放入资质文件内、一份由被授权人携带身上备查)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身上备查)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注:企业及企业法人三年时限,企业不足一年的除外)
5.文件递交要求:资质文件和报价单须分开密封递交,递交的投标文件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说明
1、本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并对所填报价格及承诺承担责任。开标时若发现填写不全、报价不明、规格不符、签名不清、相关资质未按要求提供和密封的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2、参加公开招标供应商招标前必须向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转账戓现金方式递交投标报名费,报名费不予退还。
3、提供虚假资质文件、不按要求提供和密封、未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复印件模糊不清的资质文件和报价单均视为无效,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若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经核实,处中标项目总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有效履行合同,将给予一定的处罚金,以此补偿采购方损失,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方违约,采购方应赔偿此项目中标供应商因组织该批服务所发生的实际损失。
六.报名费交款方式:
参加公开招标供应商招标前必须向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或转账方式递交投标报名费报名费为500.00元
报名费缴款账户:
开户行名: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高乐山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201 0000 0022 94529
七、投标报价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内报价(附件一),以最高利率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最高价格相同,由农交中心转入现场多轮竞价,直至产生最高竞价供应商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获取采购文件要求:
1、项目设置报名环节,由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到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公告发布网址:
1、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hbnczc.cn/
2、咸丰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
十、公开招标报名时间: 2018年06 月27日至2018年07月02日, 每天 8:30-12:00;14:30-17:30。(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十一、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5日上午09点30分。
十二、公开招标(报名)地点: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县交通局一楼)
十三、对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07月02日17点30分前向我公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若本公开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红伟
联系电话:15629259999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