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鄂价农医〔2015〕9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点此下载):《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鄂价农医〔2015〕9号).pdf
恩施州物价局 恩施州烟草专卖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