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水利局关于《湖北联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考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恩施市水利局关于《湖北联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考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湖北联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湖北联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考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联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考场由湖北联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金龙大道西侧,紧邻金龙大道,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主要包括A1、A2、A3、B2车型及C1、C2车型的训练场地和考试场地,以及相关的控制中心、办公室、驾驶员休息区及配套生活设施。项目总征占地面积83433平方米,全部为永久占地,房屋建筑总占地面积约1518.3平方米,所有房屋建筑均为临时性构筑物,采用复合夹芯板搭建,项目绿地总面积35415平方米,包含保留区,绿地率42.45%,本项目总挖方2031立方米,总填方2031立方米,无弃方;工程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86.66万元。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不涉及专项设施复建工程;项目总工期14个月。已于2019年2月动工,于2020年4月完工。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433平方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努力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52.24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投资16.4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5.7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为5.3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10.4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3.81万元,独立费用18.8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万元,价差预备费按规定不计,水土保持补偿费12.51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弃渣运输和堆放除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外,还应遵循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及时向恩施市水土保持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恩施市水土保持局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恩施市水土保持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六)依法依规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恩施市水利局批准。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自主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和恩施市水利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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