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恩施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的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函〔2014〕60号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19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恩施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的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函〔2014〕60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紫阳 州食药监局局长

副组长:熊主录 州食药监局纪检组长

涂兴宏 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刘可红 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田真明 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莫小刚 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郑江才 州食药监局总工程师

成 员:周建国 州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

姜景行 州食药监局综合科科长

王建华 州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肖耀国 州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向 勇 州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郑维斌 州食药监局食品消费监管科科长

幸茂伟 州食药监局药化生产监管科科长

庞光书 州食药监局药化流通监管科负责人

陈必伟 州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黄家甫 州食药监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袁义华 州食药监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谢承龙 州药品稽查分局局长

侯祚燕 州食品稽查分局局长

李智勇 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真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建国、姜景行、肖耀国、向勇、郑维斌、幸茂伟、庞光书、沈卫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二、应急分队

(一)食品生产环节应急分队

队 长:郑江才

队 员:肖耀国 黄亚娟 张弘滔  廖 薇

(二)食品流通环节应急分队

队 长:莫小刚

队 员:向 勇 谢 丽 杜时军  蒋忠罡

(三)餐饮服务环节(药化生产)应急分队

队 长:田真明

队 员:郑维斌 谭传金 幸茂伟 何 辉

(四)药化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应急分队

队 长:刘可红

队 员:庞光书  左小平  史纬鸣 肖 尧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州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协调处置工作。

2、指导、协调县市开展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较大突发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4、配合上级,对于发生在本行政辖区的突发重大和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各应急分队并指导县市食药监局开展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及相应的督查督办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或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应急队伍、应急能力等建设工作。

4、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组织工作和应急处置督促检查工作。

5、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分队职责

1、县市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或州局直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后,由相应应急分队或科室牵头,负责情况核查,拟定启动应急响应请示,制定应急处置实施方案,提出成立综合协调、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等小组建议方案;负责突发事件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总结报告。

2、各应急分队应制定相关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并经分队长或分管领导审定后,交由综合科(应急办)存档。

3、协调、指导县市开展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省局要求上报有关情况。

4、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参与重大、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