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药监局关于印发《恩施州2014年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19
恩施州食药监局关于印发《恩施州2014年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食药监局、州直各药品经营企业:

现将《恩施州2014年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恩施州2014年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共同创建安全用药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共享和谐健康生活,树立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贴近公众、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3月为全州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

二、活动主题

同创安全用药环境,共享和谐健康生活。

三、活动口号

清理家庭小药箱,确保安全用药,共享健康和谐生活.。

四、活动内容

(一)各县(市)食药监局要按照我局统一安排,参加并组织好2014年全州“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活动。按照各县市实际拟定“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实施细则并组织施行。

(二)各县(市)食药监局要根据各县(市)的实际情况,结合3.15消费维权活动安排,认真组织“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启动仪式,认真组织开展好大型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在“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活动中,可因地制宜地开展药品质量咨询;介绍安全用药知识;介绍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真假对照及识别方法;发放安全用药及正确清理家庭小药箱的相关资料;集中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奖励上交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群众;集中销毁处理假劣药品;组织药学专业人员到社区开展用药安全知识讲座;到社区市民家中协助清理家庭小药箱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州、市县食药监局在活动期间,要主动与药品经营企业协商,确定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和药品零售企业单位,药品零售企业应在本企业经营场所,设置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设立安全用药咨询台,公布驻店药师名单,制作安全用药宣传标语、传单 (手册)或展板,印发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资料。

(四)州、市县食药监局要围绕“清理家庭小药箱,确保安全用药,共享健康和谐生活”主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形式加强宣传活动,增强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宣传活动标语

州、市县食药监局、社区居委会及城乡各药品经营企业应在宣传栏中进行相关知识宣传,有电子显示屏的药品零售企业统一发布清理家庭小药箱的宣传活动标语。其内容如下:

1. 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清理家庭小药箱

2. 清理家庭小药箱,和谐社会保健康

3. 安全使用药品,年年清理家庭药箱

4.药学服务进社区,助您清理小药箱

5. 安全合理用药,构建和谐社会

6.珍惜生命,合理用药

7.执业药师指导您合理用药

8.慎用抗生药,为您健康保平安

9.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安全

10.药品质量关联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紫阳

副组长:刘可红 田真明 郭斌

成 员:谢承龙 庞光书 周建国

七、活动要求

(一)各级食药监部门及相关涉药单位要高度重视“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计划,及早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各级食药监部门及相关涉药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相关科普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各县(市)食药监局在活动中,要收集汇总清理家庭小药箱的相关信息情况,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发送相关新闻信息,确保此次“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达到预期效果。

(四)“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食药监局于2014年4月2日上报清理家庭小药箱的工作总结(含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和其它劣药品种数及金额),联系电话:0718-8238008,联系人:庞光书,QQ:292704052 ,左小平,QQ:41783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