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加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8-25
恩施州加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日前,恩施州地名普查办就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地名普查分析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州地名普查工作,拟定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一)细化目标任务,围绕三个责任加强督查指导

一是督促进一步分解细化各方职责。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组。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按照属地管理模式,建立乡(镇、街办)、社区(村组)责任制,负责本辖区内地名信息的采集。同时,要注意搞好条块结合,实现地名普查信息数据全覆盖和无缝衔接,努力避免地名信息的遗漏和重复登记。地名普查办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搞好协调和统筹,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督促进一步分解细化阶段职责。按时间进度,倒排日程,细化阶段任务。

三是督促进一步分解细化预算项目。按成果转化要求科学编制预算,做到不缺项、有钱用;按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民政标准化建设要求精准编制预算,做到钱可用;按普查经费分级负担要求据实编制预算,做到钱好用。

(二)突出成果应用,围绕三个重点加强督查指导

一是搜集好基础资料。扎实开展资料搜集和实地踏勘。全面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实地调查地名现状,分区域对列入调查目录的地名逐个进行调查,重点调查核实地名的属性信息内容,测定地理实体范围或定位点的地理坐标,完善地名调查登记表,同时采集未列入调查目录的新生地名的名称及其属性信息。还要采集地名和地名标志影像资料,将地名名称和位置的变化情况标记到普查工作图上,查清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依法依规与业务合作单位搞好合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挖掘好地名文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地名文化挖掘列为重要内容,民政部提出“统筹规划、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逐步推进”,要求做好地名文化的挖掘、保护与传承。要求各地抓住地名普查的机遇,统筹安排,将地名文化挖掘与地名普查相结合,将实地调查与资料考证相结合,全面查清我州各类地名文化遗产的家底。普查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地名、历史、地理、语言文字等方面的专家,对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全面、深入的考证,搭建地名文化研究平台,开展地名文化课题研究论证,切实做好地名文化挖掘工作。下功夫编写好地名文化方面的典籍,搜集地名背后的故事,反映地名变化的历史轨迹,反映地理实体的性质、特征及文化内涵,尤其注意反映历史文脉、特色文化、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丰富地名文化内涵。特别要深入挖掘那些古老地名所承载的故事和文化内涵,搞好实地走访、座谈,尤其要发挥好地方老同志地名活档案的作用,多听他们的情况介绍,多听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入挖掘地名文化。

三是规范好地名管理。认真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及地名设标、数据库建设及成果制作验收。首先,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根据现行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二是对地名的用字和读音进行审定;三是对不使用标准地名的情况进行纠正;四是科学合理设置地名标志,建立规范化、系列化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其次,开展地名数据库建设。在实地踏勘基础上建立数据库,主要进行属性数据梳理和图形数据整合完善,将两者录入数据库。着重做好下列工作:一是开展数据审核;二是录入地名属性信息;三是修校电子矢量地图;四是建立图库连接的关系。第三,制作成果。主要制作地名普查成果图表,从已建数据库中输出5表1图,形成普查成果图表,包括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表、成果表、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地名标志登记表、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和地名成果图。第四,成果验收。地名普查成果验收通常按照县级地名普查办自查--州级地名普查办核查--省级地名普查办验收--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抽检的顺序进行。此外,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地名普查资料编纂出版地名录、地名志、地名词典、地名图集等出版物,开展地名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确保质量要求,围绕四个关键加强督查指导

一是把好质量控制关。第一,坚持“一查二看三问”。一查找资料,二实地查看,三访问座谈,努力提高地名普查的质量。第二,坚持“一准二核三注重”。一准,就是准确把握地名含义、来历与沿革;二核,就是实地调查与文献资料对照进行核实;三注重,就是在资料汇总基础上,注重与当地重要历史事件以及文化脉络相关的地名资料的收集,注重因城市拆迁出现的历史地名资料的收集,注重新城区建设中不断产生的新地名的普查。第三,坚持“三检四审”。“三检”,就是自我检查、相互检查、内部抽检。“四审”,一是成员单位审核;二是对照审核,利用一普时形成的档案资料、90年代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档案,以及《地名录》、《地名志》等有关地名书籍,对照采集的地名信息进行审核;三是乡镇审核;四是专家审核。各地必须强化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是把好业务合作关。地名普查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决定其需要业务合作。尚未落实业务合作单位的县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元竞争”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业务合作单位的招标与合作。业务合作单位的确定,要把握以下三点:第一,要严格准入资质。参与地名普查的业务合作单位,应为省地名普查办考核、公示确认的单位,普查技术人员须持有地名普查资格准入证。第二,要坚持规范操作。县市作为地名普查主体,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进行规范操作,选择多家单位参与竞标,以保证地名普查的质量。第三,要完善备案制度。各地要在完成竞标并与业务合作单位签订外包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单位有关信息上报州地名普查办备案。第四,要坚持适度外包。只将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外包,同时发挥好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及社区村组的作用,加强资源共享,降低工作成本。第五,并非采购价格越低越好。不能为节约成本,简单地将价格作为评标的最核心的指标。为确保普查质量和工期要求,要严防挂靠中标或转包问题的发生。

三是把好地名文化挖掘关。县市普查办要选聘好专家队伍,将热爱地名文化的老同志选聘进专家组、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地名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各乡镇普查办要安排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地名故事的同志,负责本乡镇地名文化、地名故事的搜集工作。各村组要注意发挥民间艺人、民间文化传承人,以及熟悉本地地名文化的老同志在地名文化、故事、传说收集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与文化、旅游、史志等部门的合作,从他们编纂出版的书籍、刊物中搜寻地名故事、传说。

四是把好安全底线关。守住底线,确保质量不出问题、保密不出问题、廉洁不出问题、资金不出问题和实地踏勘人生安全不出问题。普查过程中要使用国家秘密数据1:5万乃至更大比例尺的地形图、遥感影像等,还要采集大量地名准确位置等敏感信息,因此,必须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县市地名普查办要与业务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将保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制度和要求,明确普查数据安全保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地名普查数据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数据保密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人防、物防、技防”保密安全体系,实现地名普查全过程、全覆盖保密安全控制,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恩施州民政局汪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