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8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恩施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恩施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是恩施州发展进程中进步最快、变化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居民健康水平

“十三五”末,全州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55岁,孕产妇死亡率为3.23/10万、婴儿死亡率为3.8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26‰,实现了“十三五”预期目标。

(二)卫生资源

“十三五”末,全州各级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966个,其中医院60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2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71个,其他机构6个。州中心医院综合实力跻身全国自治州第一方阵、地市医院百强,县乡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升级全部达标,村卫生室“空白村”清零。卫生机构共有工作人员3112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923人(执业及助理医师9287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2.69人;注册护士1197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47人)。开设病床26669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7.72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17340张,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8126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拥有床位445张。

全州卫生健康事业投入209亿元,人均达6000元。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实施按病种收费改革,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州县域内住院量不断增加。大型设备检查和化验项目价格分别下降20%和10%,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近5个百分点。

二、机遇挑战

当前,全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部署健康中国建设,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在关注“公平可及”普惠的同时更加关注“水平质量”的提升,为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提供了强劲动力。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生命科学的进一步融合,为优化健康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我州卫生健康事业也面临新的挑战。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待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有了更高需求。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一些传统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作刻不容缓。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走低,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高龄化与少子化并存,康复、护理需求井喷,健康服务与医疗费用的双重压力加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以大健康为主体、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总体格局,适度增加卫生资源总量,优化配置结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改进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思想引领,党建优先。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全过程,高质量抓好全州卫生健康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进健康恩施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二)以人为本,突出健康。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做到发展理念体现健康优先、发展规划突出健康目标、政策制定评估健康影响,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系和疾控体系改革,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从依靠药品等物耗资源转向人才、科技、信息等创新要素,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四)预防为主,共建共享。坚持预防为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强医防融合,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健康恩施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五)整体推进,集约高效。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统筹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机构间权责清晰、资源共享、利益相融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满意度。

三、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序号

主 要 指 标

2025目标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期望寿命(岁)

79

预期性

2

婴儿死亡率(

5

预期性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

预期性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0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3

预期性

卫生资源

6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

7.5

预期性

卫生资源

7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2

预期性

8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4.2

预期性

9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

约束性

10

每千人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人)

4.5

预期性

11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70

预期性

健康服务

12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13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8.2

约束性

14

高血压控制率(%

30

预期性

15

糖尿病控制率%

45

预期性

16

产前筛查率(%

80

预期性

17

县域内就诊率(%

90

预期性

18

每千人口献血率(

10

预期性

19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约束性

健康保障

2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

约束性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高站位推进健康恩施建设

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使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有序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建成1至2个省级健康城市。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诊早治、构建医防协同体系为重点,全面实施“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卫生城市创建行动、健康细胞建设行动、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全面打造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通过不断努力,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明显下降。

到2025年,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指标达到30%以上,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指标达到2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5%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降至200.2/10万以下,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降至8.5/10万以下,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至48.2%以下,重点人群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3%以下,肺结核发病率达到省定目标。高血压、糖尿病的知晓率、控制率达到目标要求。

专栏1:主要健康问题干预重点行动

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聚焦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及我州比较突出的结核病、风湿病问题,全面实施攻坚行动,降低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

卫生城市创建行动: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

健康细胞建设行动:积极推动健康环境改善、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进”活动,创建一批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社区,夯实健康恩施基础。

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创建一批健康促进县市,举办健康科普大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

打造国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通过试验区建设,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修订、风险监测评估、国民营养计划及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等相关措施在恩施州先行先试,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二、高标准打造疾控体系

完善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协同参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院前急救体系、基层防控体系和公卫应急信息平台“四体系一平台”的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重点工程。

提升应急医疗资源储备能力,州中心医院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各县市依托综合医院(中医院)建设独立的传染病大楼。新建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医院(病区) 建设标准规范建设。

强化应急指挥,州、县市设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公共卫生应急委员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分级负责、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体系。完善发热、肠道门诊(诊室)等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构建以哨点医院为核心的监测网络,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专业疾控机构为指导、全社会全人群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控体系。

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水平,依托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州县级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

专栏2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重点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州县两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提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险因素的快速检验和现场处置能力。

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州中心医院及县级医院建设传染病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发热门诊,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

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支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州县两级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设置直属急救站点,按要求配置急救车辆,到2025年全部实现独立运行。

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改造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热门诊(诊室),配置移动医疗服务车,配齐相关医疗设备;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车辆、设备等与县级医院联通,实现“乡检查、县诊断”。

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建立恩施州全民健康信息化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并接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域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或医共体平台,整合县域内所有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

三、高品质共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和基本医疗服务,巩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责。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诊疗项目政府指导价和零差率销售,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等医保报销政策,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激励。

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医卫融合”规范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对居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模式。加强基层心脑血管防治站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和村卫生室骨干村医培训。积极探索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和社区医疗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模式。健全基本公卫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的录入采集,加强和优化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继续做好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推进提高项目服务覆盖率、满意度,不断提升居民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感受度。

专栏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镇区常住人口10万左右的非县级政府驻地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副(分)中心。每个城市建制区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一家社区医院。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康复、老年、中医、妇幼保健等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基层卫生机构保障激励工程:学习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试点的经验,力争公立基层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保障模式,扩大分配自主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激发发展活力。

专栏4: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州妇幼保健院,推动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通过武汉市及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

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重点推进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

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州级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州级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改善老年人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推动州县两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健全州县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康复医疗“城医联动”工程:支持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重点为大病患者、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

四、高效能建设医疗服务体系

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州中心医院建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床医学中心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统筹区域发展布局,坚持把整体推进县域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摆在优先位置,鼓励卫生资源薄弱的县市加快建设,增加服务供给。强化区域间交流合作,实现卫生健康资源共享,实行差异化发展。做大做强州级医院,驱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推动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建设三甲医院。支持社会办医,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和综合医院数量,控制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发展,推动城市医院布局城镇新区,推动大型医院多院区、差异化、均质化发展。

持续推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临床专科建设。推进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器官移植、用药安全、用血安全、民营医院运营等重点监管。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监管。继续推进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一批省级重点专科,加强妇产、儿童、老年、肿瘤、康复、血液、感染、重症医学等薄弱专科建设,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

持续加强医疗联合体、医共体建设。鼓励三级医院合作共建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上下融合。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医院,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继续做好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提质增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治,推进日间手术和日间医疗服务。

加快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三级医院全部建立总会计师制度,鼓励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医院管理,开展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并向二级医院延伸,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全面建立运营管理体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确保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不得低于国家要求。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提高集中采购药品、耗材的使用率,强化药品、耗材使用行为监管,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

专栏5: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依托州中心医院、民大医院推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形成州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基地、医学科研阵地和人才培养高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保证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域内得到解决。

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工程:按照网格布局、均衡配置”要求,通过医联体等形式,帮扶23家县级综合医院建成州级区域医疗中心,促使其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州城差距明显缩小。

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用好上级重点支持脱贫地区、革命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等政策,推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五、高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将州民族医院建设成为武陵山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辐射周边的中医医疗中心,引领全州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恩施市、来凤县、鹤峰县中医院独立设置并按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支持巴东县中医院搬迁新建,鼓励社会力量办中医医院、门诊部和诊所。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国医堂配齐中医医师,使其能够开展10类及以上中医药诊疗技术。中心村卫生室普遍开展中医药服务、一般村卫生室能熟练运用5类以上的中医适宜技术。到2025年,100%的综合医院、80%的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形成预防在前、防治结合、康复为主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对接疫后补短板政策,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服务能力。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发挥中医药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支持州民族医院、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建始县中医医院做优做强脾胃、骨伤、肛肠、肾病及康复等中医重点专科群,支持其他县市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特色专科(专病)。到2025年,力争建设1个国家级、25个省级、40个州级重点中医专科。

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时珍人才培养工程,将中医药服务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扩大中医药在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慢病防控、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到2022年,所有中医院设治未病科(养生堂),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左右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专栏6中医药强重点工程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支持州民族医院等35家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中医名医堂。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组建若干中医专科联盟,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扩大中医馆信息平台覆盖面。

时珍人才培养工程:建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开设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培训班,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

六、高质量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大力倡导优生优育,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等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对高龄人群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降低高龄孕产妇生育风险。推进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月子中心、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育机构,0—3岁托位数达到4.5/千人(常住人口)。加快培养月嫂和育儿嫂,推动政府、机构、社区和家庭形成婴幼儿照护合力。在大型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等设置母婴室,保障母婴权益。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规划,强化妇幼健康临床重点专科与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推动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推进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产、儿科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预防和减少孕产妇、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事故。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规范实施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政策,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推动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三个全覆盖”。加大家庭托育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早期发展指导,提供婴幼儿照护便捷服务。加强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优先支持普惠托育服务,统筹推进多元化、多样化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鼓励单位开展托育服务,探索托幼一体化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延伸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就近便捷托育服务,提高托育服务供给水平。

七、高要求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构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全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系。完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推进综合监管、依法执业和信用评价结果统筹运用,建立信用等级与监管分级相衔接的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推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强化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部署应用,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测。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应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同机制,加强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大力推动医保监管、医疗服务监管、职业健康综合监管等行业监管信息联动共享。

八、高标杆统筹发展医养结合

稳步推进医养结合,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提供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完善与老年人健康特征相匹配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以上,二级及以上中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90%,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医养结合机构。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审批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引导其向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九、高起点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

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建成互联互通的州、县、乡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州常住人口并整合共享,持续深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在不同层级上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参与推进政务云建设,强化信息安全防护。

大力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基于恩施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促进大数据在卫生健康领域应用,重点完善由智慧医院、远程医疗、公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等组成的智慧医疗体系,构建卫生健康智慧监管平台。

十、高标准建设卫生人才队伍

对接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恩施州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杏林人才成长计划)。联合国内知名中医医疗、教学、科研机构,继续实施第二批恩施州中西医结合“西学中”人才培养工程。继续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三年培训计划,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乡村医生进行系统学习。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通过订单定向培养、社会招聘、上级机构派驻、学历提升等方式,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比例,到2025年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目标。加强产科、儿科医师培养,力争出台产科、儿科医师人才培养相关措施,提升基层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开展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人才技能提升项目,主要对各县市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感染科、实验室等开展技术培训。

十一、高质量衔接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

保持现有卫生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推进卫生健康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继续开展医院间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加大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健康帮扶政策与健康恩施建设相衔接,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推进健康帮扶政策与深化医改相衔接,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十二、高标准强化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组织申报符合我州地方特色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修订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硒蛋白》(GB1903.28—2018)。加强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加强监测结果利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监测评估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奋力打造恩施州国家级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

第四章资源配置

一、机构设置

(一)公共卫生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州级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县市各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州级设立1个卫生监督局,八县市各设1个卫生监督局。

3.妇幼保健机构。州级设1个妇幼保健机构,八县市各设1个妇幼保健机构。

4.医疗紧急救援机构。州级设1个急救中心(州急救中心直接指挥调度恩施市急救中心,合署办公),其余县市各设1个急救中心。州县两级急救中心建立直属急救站点,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城市地区≤5公里、农村地区10—20公里。州县两级急救中心配置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城市地区达到每3万—5万人1辆、农村地区至少每5万人1辆、边远地区达到每1万—3万人1辆。负压型救护车数量占全部救护车数量的20%以上。

5.采供血机构。州级设中心血站1个,八县市各设至少1个献血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有条件的一级以上医院设立储血点。

6.精神卫生机构。依托州优抚医院设州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八县市各设1家精神病专科医院。

7.麻风病防治机构。在咸丰县设置1所州级麻风病防治中心。

8.其他。全州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医疗机构设感染性疾病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化发热门诊。

(二)医疗机构

1.综合医院。州级设1所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八县市各设至少1所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2.中医医院(含民族医院)。州级设1所公立民族医院,八县市各设至少1所公立中医医院(民族医院)。

3.康复医院、护理院、疗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血液透析、眼科、口腔等特色专科医疗机构,结合当地实际设置。

4.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办医力量举办社会急需的妇儿、养老、托育、精神卫生、检验、病理等专科医疗机构,填补公立医疗机构的空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种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基层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全州所有乡镇各设1家乡镇卫生院。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恩施市、利川市按街道办事处各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各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超过10万的城关镇可增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0.5万—1万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的4—6倍,且服务人口不重叠。

3.村卫生室。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少、面积较小或交通便利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

二、病床配置

(一)配置总量

全州病床总量达到30000张以上,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超过10%。全州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达到9张。

(二)配置标准

1.建城区内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床位配置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床位利用率、平均住院天数、床护比、医护比等因素进行综合核定,原则上核定病床后的床位利用率不低于90%,床均建筑面积和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要求。

2.县级综合医院床位配置原则上按服务人口进行核定:200—300张/10万—30万人;300—500张/30万—50万;400—600张/50万—80万人;500—800张/80万—100万人。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根据现有床位及利用率等综合因素设置床位,最低不少于100张。

3.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床位设置,应有益补充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的不足。

4.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设1.2张病床(服务人口:一般卫生院按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计算;中心卫生院在此基础上,按照加上辐射乡镇人口的1/3计算)。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户籍人口)设1.2张病床(以护理康复和慢性病治疗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6.可转换病区:州中心医院、民大医院设置可转换病床60—100张;30万人口以下的县设置可转换床位不低于20张,30万—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50万—100万人口的县市不低于80张。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的重症监护病区(ICU)床位占比达到可转换病区床位数的10%。

三、卫生人力配置

(一)配置总量

2025年全州医师总数达到10000人以上,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3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和药师(药士)数逐年上升。

(二)配置标准

1.疾控机构。按照常住人口的1.75统筹核定使用全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州、县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岗位比例分别提升至30%、15%。在州、县市卫生健康部门推行公共卫生总师制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副职兼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州疾控中心设2名,县级疾控中心设1名。

2.医院。医师与医技人员比为1:1;病床与护士比为1:0.4,其中三级医院病床与护士比为1:0.6,重症监护室病床与护士比为1:2.5至1: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3.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人员州级按90人、县级按40—70人标准配置。临床卫生技术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与人员比1:1.7配置。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4.采供血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供血量配置标准如下:血量在3吨以下的,以24人为基数;血量在3—10吨的,每增加1吨,增配7人;10—30吨的,每增加1吨,增配5人;30吨以上的,每增加1吨,增配3人。

5.乡镇卫生院。按服务人口的1.0‰—1.4‰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每所不少于10人),其中公共卫生人员按服务人口的0.15‰核定,每个卫生院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人员总数的90%。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所有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90%。原则上每万名居民至少配备5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1的标准配备。设康复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1名注册护士。

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以满足业务工作需要为原则,根据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合理配置。

四、其他资源配置

(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1.甲类设备由卫生部管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每类设备全州限配1台,全部配置在三级甲等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均不配置。

2.乙类设备由省卫健委管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二)重点专科建设

依托州中心医院、民大医院,大力推进医学科研工作及民族医药的开发和研究,加强专科建设,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实现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卫生保健工作有机结合,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三)卫生经费配置

卫生经费优先安排和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有效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确保202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7%以下。进一步加大向国家和省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卫生投入,切实减轻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政府的财政负担。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总结经验,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和模式制度化,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和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

二、完善评价体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健全评价体系和监测网络,及时公开相关医疗服务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对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制度,促进卫生行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三、增加卫生投入。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和信息化领域倾斜,确保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和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经费落实,确保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和疫后补短板强功能等工作经费落实。充分利用国家民族政策、革命老区帮扶政策及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建设等机遇,大力争取国家及省加大对我州的卫生投入。

四、强化监督抓落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规划的实施工作开展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大实施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