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采购询价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需采购社会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社会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视自身需求根据中标供应商的综合服务情况按年度续签。

二、租赁车辆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

2.驾驶员根据需求提供:驾驶员费用实行固定价:150元/人/天;驾驶员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驾驶经验,较为熟悉恩施州城及县市道路,具有一定的礼仪知识。

3.中标供应商所配驾驶员须着装整洁,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采购人的商业机密和工作机密。

4.租赁驾驶员食宿:出差中有就餐需求的,工作餐(中、晚餐)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有单独住宿需求则固定补助:100元/晚。

5.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

6.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在0.5-1时间内及时调换其它同级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二)车辆报价要求

1.车辆类型、单日租赁费最高限价、数量:

(1)1.5L及以上越野车(SUV):本田CRV/丰田RAV等同级别及以上普通越野车,210元/日,拟提供车辆不少于5台;

(2)2.0L及以上商务车:别克GL8(7座)等同级别商务车,500元/日,拟提供车辆不少于1台。

注:以上单价金额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每种车型最高限价,凡有超过项目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其他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应是自有车辆,符合安全行驶标准,车辆车况优良、安全性能可靠,各类手续齐全,提供加盖了响应供应商公章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无不良记录。

(2)所提供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以行驶证发放日期为准),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内。

(3)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需投保意外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200万元,投保应保证座位险(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险期限应与车辆租用时间一致,租赁服务公司在车辆保险期满前及时续保。

(4)汽车租赁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另收超程、超时费;

(5)油费按里程固定价或实际加油金额据实核算,按里程则1.5L及以上小型轿车和越野车1.0元/公里;2.0L及以上商务车,1.5元/公里。过路费据实结算;

(6)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并能涵盖车辆使用、保险、燃油、车辆升级、保养、维修、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质: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在恩施市中心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湖北省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

3.供应商备案小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车辆至少在10辆及以上。

4.供应商拟投入所有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且享有车辆所有权,对车辆负完全法律责任(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车辆及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时需要递交的资料(密封)

(一)报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湖北省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拟提供车辆的保险证明(必保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的相关资料(证明、承诺函)。

注:须提供服务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含车牌)、车辆保险单并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提供车辆的所有人应为公司户,车辆所有人不得登记为个人或其他公司户,保险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均不采纳。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下午3: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地点: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楼8楼)

六、确定供应商

由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组建询价采购小组进行,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国资委网站发布。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18-8465242    13687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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