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州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0013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3
恩施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州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00133号提案的答复

袁坤、邓乾君、瞿勇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恩施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密切关注、深入研究和大力支持。各位委员的提案立足州情、民情实际,紧扣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宏观、微观结合,4项提案建议有很强的思想性、实践性、指导性、针对性,对推进我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各项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州政府扶贫办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加强学习研究、明确办理要求,并与会办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进行交流对接。针对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和建议,我办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顶层设计与微观政策对接,实现观念衔接”的建议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规划、一体推进

恩施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州委七届七次全会进一步提出“2020年要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和‘五个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今年以来,全州上下努力克服各种风险挑战,坚持“战疫”“战贫”“战汛”一起抓,突出“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恩施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总体规划(2018-2022年)》《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2019-2023年)》《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度实施计划》《2020年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等规划要求,加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力度。坚持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部署、同推进、同调度、同落实。统筹召开了全州农村工作会议、全州脱贫攻坚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全州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调度会。  

(二)实施乡村振兴试点,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一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了《州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竞争性申报方案》,2018年至今,已启动了恩施市盛家坝乡二官寨村、建始县高坪镇青里坝村、恩施市白杨坪镇洞下槽村、鹤峰县燕子镇石龙洞村、利川市南坪乡南坪村、巴东县东瀼口镇牛洞坪村等6个州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对试点村给予资金奖补,并组织试点村村支书和“尖刀班”班长赴浙江考察学习美丽乡村建设先进经验,提升全州试点村建设质量和水平。各县市比照州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实施了县级试点村建设,截至目前,州县两级试点村达42个。二是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及整治村建设。全州在稳步推进2019年度10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403个整治村建设的基础上,2020年新启动了10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384个整治村建设。通过实施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及整治村建设,进一步积累了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

二、关于“强化保障增强动力,实现机制衔接”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组织体系建设,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夏锡璠任组长,州委常委、副州长吴槐庆,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岩,一级巡视员肖谏诚任副组长,州政府扶贫办、州农业农村局等21个州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专班。专班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调度全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

(二)强化人才支撑。深入研究、提前谋划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驻村力量符合乡村振兴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实用技术人才的引进、储备和培训工作,持续做好州县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指导员的选派、使用和考核工作,突出人才和科技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继续加强能人乡贤、产业大户、致富带头人的培育,挖掘乡村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

(三)完善考评制度。充分研究借鉴国家对省、省对州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州对县市、州直单位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的既有经验和方法,坚持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统筹谋划。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研究乡村振兴6大类40项考核指标,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县市和州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核方案》,我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完善。

三、关于“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衔接”的建议

(一)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

一是实施“两消除”行动提档升级,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落实应种尽种、应养尽养要求,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发展特色养殖业。今年上半年全州粮食播种面积593.1万亩,生猪补栏220万头。去冬今春新增特色产业基地23.11万亩(其中茶叶8.21万亩、水果2.58万亩、药材12.32万亩),特色产业基地总面积达698万亩,人均2.2亩。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山地高效农业“一村一品+”行动,印发《关于实施“一村一品”行动发展山地高效农业的指导意见》,启动建设了16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出台了《恩施州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恩施州蜂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关于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恩施州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暂行)》,进一步完善了扶贫产业的规划体系,推动产业结构提档升级。

(二)立足市场需求,培育特色品牌

持续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推进全域绿色化生产,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以品质提升增加产业效益。一是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印发《州农业农村局、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恩施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品种上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州开具使用累计3.74万张,使用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累计456家,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累计6365.9吨。二是大力推行“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成功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三品一标”有效企业165家,比上年底增加21家;认证产品387个,比上年底增加17个。认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9个,面积104万亩;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5个,面积4.13万亩。创建2个省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共32万亩、1个省级有机农产品基地0.5万亩。“恩施硒茶”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举办了东湖茶叙用茶两周年纪念活动和恩施硒茶斗茶赛暨首个国际茶日活动,广告宣传片在央视展播。“恩施土豆”获得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成功注册国家级商标。品牌价值攀升带动农产品收购价格持续增长,今年,鲜叶累计收购均价达到15.5元/公斤,马铃薯田间收购综合均价每公斤达到1.88元。

(三)链接市场主体,完善覆盖带动

一是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和完善特色产业带贫益贫机制。印发了《关于创建2020年度“六有”合作社、“六有”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通知》,今年全州创建“六有”(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组织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服务功能、有较大的经营规模、有明显的增收效果)合作社708家、“六有”(有合法登记注册、有适度经营规模、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先进生产技术、有稳定主导产业、有良好经营效益)家庭农场515家、“六有”(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8家。提升了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的链接水平和特色产业辐射能力,扩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全州特色产业已覆盖了2000多个村,带动了20多万贫困户,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的比率达94%。二是发挥旅游产业辐射带动优势,推进文旅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了100个旅游扶贫试点村、1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10个旅游扶贫重点乡镇、10个旅游扶贫重点景区。旅游扶贫直接带动10万余人从业,间接带动40万余人吃上旅游饭。上半年出台了《恩施州关于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的措施》,打造乡村旅游产品,引导旅游企业加强市场营销,刺激旅游市场消费。发布22条乡村旅游线路、13条精品茶旅线路,投放1000万元消费券,将乡村旅游纳入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在全州范围内发放恩施州旅游年卡,强化推介力度。将1822家民宿接入“恩施平安民宿”APP进行推广。

(四)根据发展实际,强化金融支持

一是落实《关于整合财政金融政策推进产业扶贫的意见》,创新股权收益和信贷收益模式,提升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能力。对发展前景、信用资质、带贫能力符合标准的产业经营主体,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实施力度,支持贫困户、边缘户发展产业。对有产业发展意愿、有还款能力、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实行应贷尽贷。截至8月底,今年已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3亿元,支持9844户贫困户、边缘户发展产业;发放“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0.69亿元,带动1184户贫困户增收。

四、关于“建立完善普惠型惠农支农体系,实现政策衔接”的建议

(一)维持扶贫政策延续性,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按照《2019-2020年州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方案》(2019年州脱贫攻坚指挥部2号令)要求,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督的工作原则,确保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扶贫政策保持稳定,攻坚目标不变、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同时,深入研究制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过渡性政策,确保机构部门之间、工作模式之间对接顺畅、平滑过渡。

(二)加强对非贫困村、非贫困户的支持力度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全州脱贫攻坚精力更多投向贫困村、贫困户,扶贫政策和项目安排主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迅速提升,贫困户收入稳步增长、致富能力不断增强。一些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在政策和资金支持上相对薄弱,生活改善不明显。近两年,恩施州在干部力量下沉、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惠民政策落实、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坚持统筹兼顾。2020年,出台了《恩施州关于针对脱贫攻坚重点对象实施精准帮扶工作方案》(恩施州政扶组发〔2020〕3号),加大了对边缘户的监测和帮扶力度,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将边缘户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提供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州县两级在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统筹各类资金用于扶贫时,综合考虑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村、非贫困户的实际发展需求。

(三)加大普惠项目和政策的实施,防止“悬崖效应”

统筹把握、科学研判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在实施水、电、路、网、房、通讯改善项目时,集中精力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加大普惠项目推进力度。同时,在产业发展、金融扶贫、创业担保、职业培训、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逐步加大对非贫困户的支持。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缩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差距,防止“悬崖效应”,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打好基础。

恩施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