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2018年脱贫攻坚作战方案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19
恩施州2018年脱贫攻坚作战方案

2018年,是全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是我州脱贫攻坚最重要、最关键的一年。为如期实现165个贫困村出列、20万贫困人口脱贫、特别是三个贫困县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特制定如下作战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决胜的信心夺取脱贫攻坚新胜利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的庄严承诺。抓好2018年精准脱贫工作、打响三个县脱贫摘帽第一炮,至关重要。全州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以“豁出去”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坚持国家标准和恩施实际,以“人民群众满意、国家验收过关”为最终目标,高标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首战告捷,首战大捷。

二、进一步补齐脱贫短板,全面落实八个“到村到户”

干部力量下沉到村到户。由乡镇包村领导和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结对帮扶干部组成脱贫攻坚村级“尖刀班”, 覆盖全州所有行政村。实行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尖刀班”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到人。在原有驻点联系村及要求不变的基础上,州、县直单位安排足够干部力量,乡镇不低于80%的干部下沉到村工作,保证村“尖刀班”总人数不少于该村村民小组个数,做到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宣恩、来凤、鹤峰三县由州、县直单位一把手担任所驻村工作队长,各单位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工作。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各县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对省州县三级帮扶单位统筹安排,确保所有行政村帮扶力量均衡。

精准识别佐证到村到户。反复做实精准识别,完善佐证档案到村到户,确保扶贫对象人人精准,群众户户认可。村“尖刀班”成员要反复走访所有农户,逐户核查是否有危房、是否有口粮、是否有四季换洗衣被、是否有重病重残、是否有读书郎、种植养殖是什么情况和劳动力强不强,把每一个村、每一个农户的实际情况弄清楚。对于需要动态调整的对象,由本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尖刀班”成员入户核查、经公示无异议后调整,确保无一漏进、无一错进、无一错退、无一返贫未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指属于低保、残疾、危房、重病等情况但不符合纳入建档立卡的对象)、存疑户(指经过走访和评议不符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但群众本人有疑问的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扶贫系统数据、纸质档案材料、家庭实际情况三者完全吻合,边缘户、存疑户有完整的佐证档案资料证明其不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准确掌握群众家庭变化情况,出现返贫的及时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基础设施提升到村到户。坚守国家脱贫标准底线,补齐水、电、路、通信、住房等基础设施短板。按照“一管清水进农家”的要求,确保所有农户饮水安全;按照“确保农村生活用电稳定、有生产用电需求的地方不卡口”的要求,全力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内主干道通沥青(水泥)路,自然村(组)通砂石路”的要求,加快村组道路建设;按照“光纤宽带通村到户、4G网络全域覆盖”的要求,确保每个村4G信号全覆盖;除了七类对象(易地搬迁的、已建设或购买新房的、家有危房但长期无人居住的、儿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老人住危房但儿女在本村有安全住房的、已签订拆迁合同或近三年内需要征迁的、近两年内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以外,实行危房改造全覆盖。

特色产业发展到村到户。根据各县市产业总体布局和各村实际,因村因户制宜发展脱贫产业。按照一村一个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一个龙头企业、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村集体经营公司、有劳动能力的户一户一个脱贫增收项目“五个一”的要求,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认真执行各级产业扶贫政策,完善贫困村(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收入水平。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布局适宜的产业基地,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指导,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户每户参与产业发展或者每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人居环境整治到村到户。以改厕、改厨、改圈,绿化、美化、亮化,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危房改造实施改厕、改厨、改圈,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联户或分户无害化处理。注重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亮化,注重村民房屋内外干净,家居整洁,实现全州农村人居环境大提升。2018年所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均优先安排到宣恩、来凤、鹤峰三县。

项目资金安排到村到户。由村“尖刀班”结合本村和农户实际,在逐组逐户梳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慎重研究提出本村公共设施和群众一家一户补短板任务清单。由乡镇前线指挥部按照县市统一明确的建设标准,逐村审核后汇总上报县市指挥部。县市指挥部按照各村实际和需要多少钱就筹多少钱的要求,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安排资金到村。村“尖刀班”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按期交账。除政策规定应该落实到人的资金以外,各单位各类结余资金都可以用于所驻村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建设。

惠民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全面落实“1+5”医疗保障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政策,农村低保对象、特困对象、残疾人等救助政策和生态补偿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实不漏一户。向所有贫困户发放国家、省、州、县重点扶贫政策摘编,讲解政策含义,保证贫困群众知政策、懂政策。落实中国社会扶贫网建设任务,有效搭建帮扶需求与社会资源的精准对接平台,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群众工作深入到村到户。村“尖刀班”成员要坚持不懈地走访、座谈群众和召开群众会。各村要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群众会,召开若干次各种形式的户主会、屋场会、小组会、代表会,深入细致地把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做好。要定期开展感恩教育,引导群众感恩党的政策,突出抓好扶志、扶智,增强脱贫内生动力,让贫困群众想干、会干、主动干。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用群众工作的实际成效去团结群众、凝聚群众、引领群众。对无理取闹、严重干扰脱贫工作进程、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三、进一步加强保障,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

完善指挥体系。在现有指挥体系基础上,实行指挥前移,全州各乡镇成立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由各县市委指定一名包该乡镇的县领导担任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其他包该乡镇县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副指挥长,集中精力在乡镇、村坐镇指挥、督促检查。

组建督战队。由州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抽调110人组建八个督战队,分别进驻八县市进行督战。按照“独立开展工作、不打招呼、不陪同、不接待”的要求,坚持每村必到、重点户必到、存疑户必到,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乡镇前线指挥部、村“尖刀班”的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对各级行业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行暗访督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对各地各部门完成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任务派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各地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类,定期提交州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构建快速决策机制。赋予乡镇前线指挥部脱贫项目实施最终决定权,经前线指挥部指挥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共同签字认可,作为项目立项、报账依据;对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自主研究、自主决策权,非特别重大问题不需逐级请示;赋予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乡镇前线指挥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临机处置权、优秀干部任用建议权。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额度和程序进行招投标。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采取遴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建设单位,或交由村级组建的集体经营公司按一事一议方式,开展建设施工,所得利润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驻村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管。

保障领导干部精力。州县分管精准扶贫的领导、扶贫开发办班子成员和宣恩、来凤、鹤峰三县党政班子成员不参加一般性工作会议;宣恩、来凤、鹤峰三县党政一把手,除法定会议和必须到会表态发言的会议以外,不参加一般性工作会议。确需上述同志参加会议,应由州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并通知参会。州级组织的除精准扶贫以外的各类检查、调研,不安排到宣恩、来凤、鹤峰三县;国家和省级的各类检查、调研,除直接点名以外,也不安排到宣恩、来凤、鹤峰三县。

提高各级干部能力。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精准扶贫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让各级干部都成为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家里手。按照各负其责和分层培训原则,2018年2月底以前,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完成州级培训;3月底以前,各县市负责完成县乡村干部培训。通过系统培训,大力提高各级干部政策水平和抓落实能力。

提高调度质量。坚持聚焦目标、瞄准问题开展科学调度。州脱贫攻坚指挥部一月一调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一周一调度,乡镇前线指挥部和村“尖刀班”每天一碰头,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天结账,各种问题及时解决。州脱贫攻坚指挥部每月发一期战报,通报各县市当月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凡与脱贫攻坚相关的政策,由各级指挥部统一制定。

四、进一步压实责任,以负责担责保目标实现

压实州领导责任。州领导负责对所联系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分管领域行业扶贫任务,对所联系县脱贫摘帽结果承担领导责任。

压实州直单位一把手责任。州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一把手对落实本行业脱贫攻坚任务承担主体责任,对所驻村脱贫验收结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压实县市党政一把手责任。各县市党政一把手是县市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脱贫攻坚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对本县市脱贫摘帽结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压实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责任。各县市党委、政府分管扶贫领导负责本县市脱贫攻坚方案制定和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对本县市脱贫摘帽结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压实县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各县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落实分管领域行业扶贫任务,对所包乡镇脱贫验收结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压实县市直单位一把手责任。县市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一把手负责落实本行业脱贫攻坚任务,对所驻村脱贫验收结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压实乡镇党政一把手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脱贫攻坚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对本乡镇脱贫验收结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压实乡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各乡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落实分管领域任务,对所包村脱贫验收结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压实村“尖刀班”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负责落实本村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对本村脱贫验收结果承担直接责任,所有驻村干部负责落实所包组、所包户脱贫攻坚任务,对所包组、所包户脱贫验收结果承担直接责任,结对帮扶干部负责完成规定的结对帮扶任务。

五、进一步树立正面导向,从严实施责任追究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各级党委要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培养、发现、使用干部,注重对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立功、嘉奖等荣誉表彰,注重在脱贫攻坚火线提拔干部,对各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督战队、乡镇前线指挥部、扶贫开发办、村“尖刀班”等脱贫攻坚一线工作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凡是以推动脱贫攻坚事业为目的的改革创新均应大力倡导,取得成绩的应予表彰奖励。凡是主观指导思想正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产生工作失误以问题限期整改为主,对干部个人予以容错免责。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按照“立军令状”的要求,实行“脱贫不摘帽,干部就摘帽”;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贪污腐败、严重失职渎职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国家评估验收时乡镇、村出现影响评估验收突出问题的,一律严格追究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