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局关于发起就业扶贫“春季攻势”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14
州人社局关于发起就业扶贫“春季攻势”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1号令和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恩施州委农办《关于抢抓春耕季节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到村到户的通知》(恩施州政扶组办发〔2018〕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州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决定全州发起就业扶贫“春季攻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精准脱贫战役部署,抢抓春节前后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和春耕季节发展特色产业时机,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实施就业扶贫,努力提供1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开展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培训3万人次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四送”活动。各县市要在春节前后,利用农民工返乡高峰时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四送”活动,通过送春联、信息赶集、新媒体推送等多方式多渠道将就业岗位、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会信息等送到返乡人员手中。要加强与各极扶贫部门对接,通过各驻村“尖刀班”,让就业创业信息进村入户。

(二)开展“春风行动”招聘活动。春节前后是外出务工和企业用工高峰,正月十二杭州市将带领80多家企业来我州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活动,各县市要集中精力组织好正月十二招聘活动,积极主动与对口帮扶区县对接,将杭州市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宣传到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努力组织一批建档立卡人员赴杭州务工就业。同时,各县市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场次的招聘活动,将招聘会开到乡镇,开进贫困村。

(三)开展精准扶贫农业科技创业技能大培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26号)有关规定,结合春季农业综合开发,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每一个贫困村都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院子屋场,指导农民掌握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各县市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驻村“尖刀班”、对口帮扶单位在3月份组织开展1期以上的农业科技大培训。

(四)开展易地搬迁农民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对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户,要根据搬迁人员的就业需求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各县市要将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人员就业问题作为就业扶贫的重中之重,采取转移务工就业、就近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多种途径,确保有劳动力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对实现就业的贫困人员要建立就业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就业单位、岗位、年工资收入等),对到杭州市务工人员,要建立独立清单。

(五)支持返乡创业。围绕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大力支持返乡人员积极发展种植(养殖)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家庭农场、特色民宿等能够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扶贫车间”和“扶贫合作社”,将创业项目纳入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扶持和“草根创业计划”支持范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六)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库。按照“精准登记、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原则,充分发挥驻村“尖刀班”力量,对全州贫困户中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中的数据信息,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台账,主要内容包括“一库三册”,“一库”是指依托“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建立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三册”是指各贫困村登记造册的就业培训人员名册、自主创业人员名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册。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要将就业扶贫“春季攻势”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就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各县市要将“春季攻势”完成情况于3月31日前报送到州人社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项工作也将纳入各精准扶贫督战队4月份督促检查内容,对各县市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